[發明專利]一種數字貨幣的間接支付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92737.3 | 申請日: | 2017-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925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姚前;蔣國慶;彭楓;孫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10;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張一軍;陸錦華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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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字 貨幣 間接 支付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數字貨幣的間接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付款客戶端發送的支付請求,所述支付請求包括用于支付的數字貨幣、支付金額、中間收款客戶端的信息;
根據所述支付請求,將所述付款客戶端的所述支付金額的數字貨幣支付給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
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支付金額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
所述合約包括所述付款客戶端的用戶信息、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的用戶信息、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的用戶信息、以及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額度和執行轉付的操作邏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請求中包括預先選定的合約的內容或包括預先選定的合約的存儲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先選定的合約在預存的合約集合中,并具有所述付款客戶端、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三方的簽名,所述合約集合中的每個合約具有各自的觸發條件,
在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支付金額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之前,還包括:
確定監聽到所述預先選定的合約的觸發條件,其中,所述預先選定的合約的觸發條件為將所述付款客戶端的數字貨幣支付給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的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付款客戶端發送的支付請求之后,還包括:
確認所述支付請求包括所述付款客戶端的簽名。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付款客戶端發送的支付請求之后,還包括:
確認所述預先選定的合約具有所述付款客戶端、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三方的簽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支付金額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之前,還包括:計算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當前剩余額度;
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支付金額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包括:判斷所述支付金額是否大于所述當前剩余額度,若是,則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當前剩余額度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若否,則根據預先選定的合約將所述支付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最終收款客戶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包括多個客戶端,所述額度包括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每個客戶端轉付的額度,并且,所述合約還包括:在進行所述轉付時,轉付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在所述每個客戶端之間的分配規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規則包括:
確定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每個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當前剩余額度在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有所述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當前剩余總額度的占比,然后按該占比將所述轉付的部分或全部金額的數字貨幣轉付給各所述客戶端。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計算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當前剩余額度,包括:
讀取累加的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逐次轉付的數字貨幣的金額,根據所述額度與所述累加的金額的差額得到所述中間收款客戶端向所述最終收款客戶端轉付數字貨幣的當前剩余額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字貨幣為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所述數字貨幣的金額、發行方標識和所有者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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