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存儲器裝置及包括其的存儲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91057.X | 申請日: | 2017-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188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金哲范;姜東求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11C7/22 | 分類號: | G11C7/22;G11C7/12;G11C8/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劉燦強;尹淑梅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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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存儲器 裝置 包括 系統 | ||
1.一種存儲器裝置,所述存儲器裝置包括:
輸入/輸出控制單元,用于通過輸入/輸出總線接收輸入信號;
控制邏輯單元,用于接收控制信號,
其中,當控制信號滿足第一條件至第四條件時,控制邏輯單元對在輸入信號中的命令、地址、數據和存儲器裝置標識符進行標識并鎖存輸入信號,
其中,第四條件與第一條件至第三條件不同,
其中,第一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命令的條件,第二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地址的條件,第三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數據的條件,第四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存儲器裝置標識符的條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所述存儲器裝置還包括命令寄存器、地址寄存器、數據寄存器和標識符寄存器,其中,控制邏輯單元控制輸入信號向命令寄存器、地址寄存器、數據寄存器和標識符寄存器的鎖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所述存儲器裝置還包括:
標識符存貯器;
標識符比較器,用于將鎖存的存儲器裝置標識符與存儲在標識符存貯器中的標識符進行比較,
其中,控制邏輯單元響應于標識符比較器的輸出信號將存儲器裝置置于待機模式或將存儲器裝置從待機模式釋放。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當存儲器裝置處于待機模式時,當控制信號滿足第一條件至第三條件時,存儲器裝置不鎖存輸入信號。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存儲器裝置在進入待機模式的時刻暫停第一模式,在退出待機模式的時刻恢復第一模式。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當控制信號滿足與第一條件至第四條件不同的第五條件時,控制邏輯單元將與輸入信號對應的值存儲在標識符存貯器中。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控制信號包括芯片使能、地址鎖存使能、命令鎖存使能和寫入使能,第四條件是當芯片使能、地址鎖存使能和命令鎖存使能均處于有效狀態時寫入使能從有效狀態改變為無效狀態的條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控制信號包括芯片使能、地址鎖存使能、讀取使能和寫入使能,第四條件是當芯片使能和讀取使能均為有效狀態、地址鎖存使能處于無效狀態時寫入使能從有效狀態改變為無效狀態的條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控制信號包括芯片使能、標識符鎖存使能和寫入使能,第四條件是當芯片使能和標識符鎖存使能均處于有效狀態時寫入使能從有效狀態改變為無效狀態的條件。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存儲器裝置,其中,當控制信號連續兩次或更多次滿足第四條件且在第一次鎖存的輸入信號與預定的值相等時,控制邏輯單元將在第二次鎖存的輸入信號標識為存儲器裝置的標識符。
11.一種存儲器系統,所述存儲器系統包括:
第一存儲器裝置和第二存儲器裝置,共享輸入/輸出總線,其中,第一存儲器裝置和第二存儲器裝置接收相同的控制信號,第一存儲器裝置存儲第一標識符、第二存儲器裝置存儲第二標識符,第一標識符和第二標識符彼此不同,
其中,第一存儲器裝置和第二存儲器裝置中的每個存儲器裝置通過輸入/輸出總線接收輸入信號,當控制信號滿足第一條件至第四條件時,第一存儲器裝置和第二存儲器裝置中的每個存儲器裝置對在輸入信號中的命令、地址、數據和存儲器裝置標識符進行標識并鎖存輸入信號,
其中,第四條件與第一條件至第三條件不同,
其中,第一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命令的條件,第二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地址的條件,第三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數據的條件,第四條件對應于將所述輸入信號標識為所述存儲器裝置標識符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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