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信息處理方法及輸入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88007.6 | 申請日: | 2017-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2050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費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51/224 | 分類號: | H04L51/224;H04L51/52;H04L51/0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 11302 | 代理人: | 馬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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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信息處理 方法 輸入法 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信息處理方法,應用于輸入法系統中,該輸入法系統包括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服務器和輸入法第二客戶端,所述方法包括: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檢測第一用戶是否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若是,則輸入法第一客戶端向服務器發送與動態信息相關的通知信息;服務器接收通知信息,并基于通知信息,向輸入法第二客戶端發送與動態信息相關的提示信息,第二用戶具有第一用戶授予的用于接收提示信息的權限;輸入法第二客戶端接收并輸出提示信息。本發明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無法使用戶及時獲知好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的技術問題。同時,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信息處理裝置、服務器、輸入法系統。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互聯網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信息處理方法及輸入法系統。
背景技術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已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并且給人們帶來了諸多便捷。
現如今,人們喜歡在社交平臺(例如:QQ空間、微信朋友圈、微博、人人網、facebook、等等)上發布的動態信息(例如“在QQ空間中寫個心情,或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個自拍照,或在微博中轉發一篇文章,等等),從而與好友分享自己的工作或生活。并且,好友之間也可以在社交平臺上互動(例如:發個評論,點個贊,轉發,等等),從而拉近了彼此的關系,增進了彼此的情誼。若用戶能夠第一時間獲知好友在交平臺上發布了新的動態信息,那么就可以第一時間了解好友的最新動態,從而在第一時間與好友進行互動,這在人際交往中,往往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用戶不可能一直在社交平臺上關注某一好友,也就無法在第一時間獲知好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通過提供一種信息處理方法及輸入法系統,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無法使用戶及時獲知好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的技術問題。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處理方法,應用于輸入法系統中,所述輸入法系統至少包括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服務器、輸入法第二客戶端,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與第一用戶對應,所述輸入法第二客戶端與第二用戶對應,所述信息處理方法,包括:
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檢測所述第一用戶是否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
若所述第一用戶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則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向所述服務器發送與所述動態信息相關的通知信息;
所述服務器基于所述通知信息,向所述輸入法第二客戶端發送與所述動態信息相關的提示信息。
優選地,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檢測所述第一用戶是否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之前,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基于所述第二用戶發送的請求,對所述第二用戶開放權限,所述權限用于使所述第二用戶能夠接收到所述提示信息。
優選地,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檢測所述第一用戶是否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包括:
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檢測所述第一用戶是否在預設應用程序或預設網站頁面中發布了信息,其中,所述預設應用程序為社交平臺對應的應用程序,所述預設網站頁面為社交平臺對應的網站頁面;
若是,則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確定所述第一用戶在社交平臺上發布了動態信息。
優選地,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向所述服務器發送與所述動態信息相關的通知信息,包括:
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獲取所述動態信息、所述第一用戶對應的第一用戶標識、以及所述社交平臺的平臺標識;
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基于所述動態信息、所述第一用戶標識、以及所述平臺標識,生成所述通知信息;
所述輸入法第一客戶端將所述通知信息發送給所述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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