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風機支架及室外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74492.1 | 申請日: | 2017-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04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鐵;羅吉成;段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8 | 分類號: | F24F1/38;F24F13/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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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機 支架 室外 | ||
1.一種風機支架,應用于室外機,其特征在于,包括風機安裝部、頂固定部、底固定部、連接所述風機安裝部與所述頂固定部的上支架部、及連接所述風機安裝部與所述底固定部的下支架部,所述頂固定部及底固定部用以與室外機的機架固連;所述頂固定部包括頂板部及自所述頂板部的表面向外凸出形成的限位部,室外機的機架至少部分插入所述限位部以承受所述頂固定部傳遞的扭矩;或所述限位部至少部分插入所述室外機的機架以傳遞扭矩;所述頂固定部還包括與所述限位部間隔分布的至少一定位部,所述定位部自所述頂板部表面向外凸出或向下凹陷,并與所述機架插接定位連接;
所述限位部向風機組件側延伸,在所述頂板部上設有貫穿所述限位部的限位孔,所述限位孔的軸線平行于所述限位部的延伸方向;
所述機架包括底座及與所述底座相對的頂部副板,所述頂固定部與所述頂部副板固連,所述底固定部與所述底座固連,所述機架還包括基板部及制動部,所述制動部呈柱狀凸出所述基板部的表面并朝所述底座方向延伸,所述制動部的外表面與所述限位孔匹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固定部包括設于所述頂板部的至少二連接部,所述至少二連接部用以與室外機的機架固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架部和/或所述下支架部設有導線槽,所述導線槽延伸至所述風機安裝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固定部包括相交至所述下支架部的底板及傾斜相交至所述底板的阻擋部,所述阻擋部與所述下支架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兩端。
5.一種室外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風機組件及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風機支架,所述頂固定部及底固定部均與所述機架固連,所述風機組件組裝至所述風機安裝部;
所述機架包括基板部及自所述基板部表面向外凸出或向下凹陷形成的制動部,所述制動部與所述頂固定部匹配,以承受所述頂固定部傳遞的扭矩,所述制動部呈柱狀凸出所述基板部的表面并朝所述底座方向延伸,所述制動部的外表面與所述限位孔匹配;
所述機架包括底座及與所述底座相對的頂部副板,所述頂固定部與所述頂部副板固連,所述底固定部與所述底座固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還包括自所述基板部表面凸出或凹陷的鎖定部,所述鎖定部與所述頂固定部匹配以限定所述頂固定部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設有安裝平面及自所述安裝平面凹陷的避讓槽,所述避讓槽的側壁形成有阻擋面,所述底固定部組裝至所述安裝平面并抵靠至所述阻擋面。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組件包括風機主體及與風機主體電連接的線纜,所述線纜固定在所述風機支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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