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球磨法制備稀土金屬摻雜TiO2光催化劑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448255.8 | 申請日: | 2017-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514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8 |
| 發明(設計)人: | 史載鋒;吳迪;張小朋;張大帥;李晨;王向輝;朱林華;林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南師范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1J21/06 | 分類號: | B01J21/06;B01J23/10;B01J37/00;C02F1/3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翼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32112 | 代理人: | 李建芳 |
| 地址: | 571158 *** | 國省代碼: | 海南;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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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法制 稀土金屬 摻雜 tio2 光催化劑 方法 | ||
1.一種利用球磨法制備稀土金屬摻雜TiO2光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TiO2粉體和稀土金屬化合物在液體介質中混合均勻,然后球磨、水洗、干燥,即得稀土金屬摻雜TiO2粉體光催化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球料比為1000:1-1: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球料比為100:1~1:1。
4.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球磨在密閉條件下進行;球磨速度為100-1000轉/分鐘,球磨時間為1~12小時。
5.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稀土金屬化合物包括稀土金屬氧化物和稀土金屬的可溶性鹽,其中,稀土金屬元素和TiO2的摩爾比為0.01%-50%。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稀土金屬的可溶性鹽為稀土金屬鹵化物、稀土金屬硫酸鹽或稀土金屬硝酸鹽。
7.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液體介質為蒸餾水、乙醇、丙醇或丁醇;液體介質的與TiO2粉體的質量比為(0.1:1)-(10:1)。
8.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球磨所用球體為瑪瑙球或不銹鋼球,球體直徑為2mm-4cm。
9.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干燥為在100℃下干燥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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