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電子材料及其應(yīng)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434932.0 | 申請日: | 2017-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296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郁海豐 |
| 主分類號: | C08L33/26 | 分類號: | C08L33/26;C08L71/02;C08K3/2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262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電子材料 聚乙烯酰胺 納米氧化鎂 聚乙二醇 氫氧化鋰 原料制備 重量份 應(yīng)用 | ||
1.一種電子材料,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聚乙烯酰胺20-30份、納米氧化鎂10-20份、納米氫氧化鋰5-15份、聚乙二醇5-15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材料,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聚乙烯酰胺25份、納米氧化鎂15份、納米氫氧化鋰10份、聚乙二醇10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材料,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聚乙烯酰胺20份、納米氧化鎂10份、納米氫氧化鋰5份、聚乙二醇5份。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材料,其特征在于,通過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聚乙烯酰胺30份、納米氧化鎂20份、納米氫氧化鋰15份、聚乙二醇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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