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卷曲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33806.3 | 申請日: | 2017-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23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徐泰安;金珉圣;樸甫益;李政憲;崔溱桓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劉錚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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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卷曲 顯示裝置 | ||
1.可卷曲顯示裝置,包括:
面板支承件,所述面板支承件包括在一方向上排列的多個支承條以及位于所述多個支承條中的支承條之間并且將所述多個支承條聯接在一起的多個柔性聯接部;以及
柔性顯示面板,所述柔性顯示面板固定至所述多個支承條中的支承條的各自的正面,
其中,所述多個支承條包括第一支承條,所述第一支承條與所述多個支承條中的最外側支承條間隔開,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支承條包括成對的第一保持條,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能夠從所述第一支承條的背面朝向外部展開以支撐所述可卷曲顯示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一保持條的各自的第一端部通過可旋轉或可彎曲的第一連接部聯接至所述第一支承條的所述背面的橫向端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當所述第一保持條展開時,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一保持條的、與所述第一端部相對的各自的第二端部傾斜成與底面平行;以及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一保持條包括位于所述第二端部處的第一防滑涂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支承條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支承條的所述背面中的第一凹槽部,以及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一保持條在處于折疊狀態時能夠被接納在所述第一凹槽部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面板支承件配置為包括與底面接觸的第一平面部、與所述第一平面部連接的曲面部以及與所述曲面部連接的第二平面部,從而在所述底面上方維持支承狀態,以及
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一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一保持條能夠在展開時與所述底面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在所述多個支承條中的、包括在所述第二平面部中的支承條之中,所述第一支承條是最靠近所述曲面部的支承條。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
其中,所述多個支承條還包括成對的第二支承條,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二支承條位于所述面板支承件的最外側周邊處以及不與所述柔性顯示面板重疊,以及
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二支承條中的每個第二支承條包括第二保持條,所述第二保持條能夠從所述第二支承條的正面向外部展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二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二保持條包括通過可旋轉或可彎曲的第二連接部彼此聯接的第一部和第二部,以及
其中,所述第二部的、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對的端部能夠沿所述第二支承條的長度方向滑動,使得所述第一部與所述第二部之間的夾角改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二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二保持條配置為處于展開狀態,使得所述第一部與底面平行,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保持條中的每個第二保持條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部上的第二防滑涂層。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二支承條中的每個第二支承條包括位于所述第二支承條的正面中的第二凹槽部,以及所述第二保持條在折疊時能夠被接納在所述第二凹槽部中。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成對的第二支承條中的每個第二支承條包括第三保持條,所述第三保持條能夠從所述第二支承條的背面向外部展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三保持條包括通過可旋轉或可彎曲的第四連接部彼此聯接的第三部和第四部,以及
其中,所述第四部的、與所述第四連接部相對的端部能夠沿所述第二支承條的長度方向滑動,使得所述第三部與所述第四部之間的夾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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