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動力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32216.9 | 申請日: | 2017-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8263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鄭淞生;王兆林;張彬彬;陳錦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大學 |
| 主分類號: | F02C7/22 | 分類號: | F02C7/22;F02C9/28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楊依展 |
| 地址: | 361000 ***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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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動力 機構 | ||
1.動力機構,包括氨供給裝置、壓縮機、燃燒室和動力件,該氨供給裝置能連接燃燒室以將氨供給燃燒室,該壓縮機連接燃燒室以壓縮包含空氣的氣體并供給燃燒室,該燃燒室連接動力件以通過燃燒室燃燒產生的排氣推動動力件活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燃料供給裝置,該輔助燃料供給裝置能連接燃燒室以將包含有輔助燃料的氣體供給燃燒室,該輔助燃料燃點小于氨燃點,該包含壓縮空氣和輔助燃料的氣體與氨混合燃燒并產生排氣;該氨供給裝置還連接壓縮機以將液氨供給到壓縮機中使液氨與空氣混合壓縮,液氨與空氣混合過程中,能夠獲得較高的空氣壓縮比,能增加空氣進氣量;該輔助燃料供給裝置為氨裂解裝置,該氨裂解裝置由氨供給裝置供給液氨;該動力件為渦輪,該渦輪連接有排氣通路,該排氣通路和氨裂解裝置之間連接有余熱回收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輔助燃料為氫氣、天然氣、石油氣、煤油、汽油、柴油、甲醇、乙醇、二甲醚或乙醚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輔助燃料與氨在燃燒室內的摩爾百分百為5%-9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燃燒室內的燃燒室進氣溫度為150℃-80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壓縮機的氣體壓縮比為5-35。
6.一種應用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動力機構的燃氣輪機,其特征在于:該動力件為渦輪,該燃燒室連接渦輪以通過燃燒室燃燒產生的排氣推動壓縮機和渦輪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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