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對重裝置、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以及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431458.6 | 申請日: | 2017-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927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和田祥希;中村裕之;岡崎俊樹;村上拓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大樓技術服務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6B17/12 | 分類號: | B66B17/12;B66B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輝;黃綸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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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裝置 施工 器具 以及 方法 | ||
1.一種電梯對重裝置,其具有:
對重框架,其形成為框架狀;
多個對重,它們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層疊;以及
吊架箍,其在所述多個對重中的下側的對重與上側的對重之間被固定在所述對重框架上,并具有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從下方支承上側的對重的支承體,
所述吊架箍具有:
第1安裝體,其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一對橫框架中的一個的外側;
第2安裝體,其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一對橫框架中的另一個的外側;
第1連結體,其形成為板狀,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外側配置在井道壁側,并與所述第1安裝體和所述第2安裝體連結;以及
第2連結體,其形成為板狀,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外側配置在與井道壁側相反的一側,并與所述第1安裝體和所述第2安裝體連結,
所述支承體固定于所述第2連結體而不固定于所述第1連結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其中,
所述支承體為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沿水平方向排列的多個板體。
3.一種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其具有:
固定體,其載置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的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
第1懸吊體,其與所述固定體連結,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前方側;
第2懸吊體,其與所述固定體連結,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后方側;
第1支承體,其設在所述第1懸吊體上,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向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突出,并支承對重的一個緣部;以及
第2支承體,其設在所述第2懸吊體上,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向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突出,并支承對重的另一緣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其中,
所述第1懸吊體和所述第2懸吊體形成為帶狀,
所述第1支承體和所述第2支承體被繩體束縛,從而維持在支承對重的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其中,
所述第1支承體為沿鉛直方向排列的多個第1板體,
所述第2支承體為沿鉛直方向排列的多個第2板體,
所述多個第1板體中的各個和所述多個第2板體中的各個被繩體束縛,從而維持在支承對重的狀態。
6.一種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其具有:
固定體,其載置在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
第1懸吊體,其與所述固定體連結,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前方側;
第2懸吊體,其與所述固定體連結,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配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后方側;
第1支承體,其設在所述第1懸吊體上,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向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突出,并支承對重的一個緣部;以及
第2支承體,其設在所述第2懸吊體上,當所述固定體載置在所述對重框架的上框架上時向所述對重框架的內側突出,并支承對重的另一緣部。
7.一種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方法,其具有:
支承工序,使用權利要求3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器具,對在對重框架的內側層疊的多個對重中的上側的對重在抬起的狀態下進行支承;
安裝工序,在所述支承工序之后,在抬起上側的對重的狀態下,在該上側的對重的下方且下側的對重的上方將吊架箍安裝在對重框架上;以及
移動工序,在所述安裝工序之后,使上側的對重移動至吊架箍的上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梯對重裝置的施工方法,其中,
所述支承工序包括對多個對重中的各個對重分別在抬起的狀態下進行支承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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