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查控申請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421419.8 | 申請日: | 2017-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480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3 |
| 發明(設計)人: | 林石僮;馬圣;李偉玉;張衛剛;楊建一;黃翔;鄧松高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榕基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10 | 分類號: | G06Q10/10;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博深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崢 |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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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控申 方法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據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查控申請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信息傳輸技術的廣泛使用,利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信息整合已經相當普遍。各地法院均已建立“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信息系統。目前,執行案件只有在分案,確定執行人員后,執行法官才能利用查控信息系統通過手動提起查控申請對被執行人進行財產查控。對于初次查控未獲取到財產信息的情況,需由執行法官周期性地手動提起查控申請,直至獲取到財產信息或案件結束。但是,當執行法官負責的案件較多時難以保證對每一案件都能夠及時提起查控申請,從而影響案件的執行效率。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查控申請方法及系統,提高案件的執行效率。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本發明提供一種查控申請方法,包括:
S1、從法院對應的案件信息庫中提取執行案件;
S2、配置所述執行案件的執行時間參數和執行開關參數;所述執行開關參數的值包括允許執行和不允許執行;
S3、若所述執行開關參數的值為允許執行,則當前系統時間到達所述執行時間時,生成與所述執行案件對應的第一查控申請;
S4、獲取與所述第一查控申請對應的第一反饋結果;所述第一反饋結果包括有財產信息和無財產信息;
S5、若所述第一反饋結果為無財產信息,則:
S51、生成與所述執行案件對應的第二查控申請;
S52、提交所述第二查控申請至協助終端;所述協助終端為協助執行查控單位對應的終端;
S53、實時監控所述協助終端,并獲取所述協助終端處理所述第二查控申請的狀態,直至獲取到與所述第二查控申請對應的第二反饋結果;所述第二反饋結果包括有財產信息和無財產信息;當所述第二反饋結果為有財產信息時,發送所述第二反饋結果至執行法官對應的客戶端;
S54、預設時間間隔執行步驟S51至S53,直至所述第二反饋結果為有財產信息或當前系統時間大于預設的結束時間。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查控申請系統,包括:
提取模塊,用于從法院對應的案件信息庫中提取執行案件;
第一配置模塊,用于配置所述執行案件的執行時間參數和執行開關參數;所述執行開關參數的值包括允許執行和不允許執行;
第一生成模塊,用于若所述執行開關參數的值為允許執行,則當前系統時間到達所述執行時間時,生成與所述執行案件對應的第一查控申請;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與所述第一查控申請對應的第一反饋結果;所述第一反饋結果包括有財產信息和無財產信息;
第二生成模塊,用于若所述第一反饋結果為無財產信息,則生成與所述執行案件對應的第二查控申請;
第一提交模塊,用于提交所述第二查控申請至協助終端;所述協助終端為協助執行查控單位對應的終端;
第一監控模塊,用于實時監控所述協助終端,并獲取所述協助終端處理所述第二查控申請的狀態,直至獲取到與所述第二查控申請對應的第二反饋結果;所述第二反饋結果包括有財產信息和無財產信息;當所述第二反饋結果為有財產信息時,發送所述第二反饋結果至執行法官對應的客戶端;
重復模塊,用于預設時間間隔重復執行所述第二生成模塊、所述第一提交模塊和所述第一監控模塊,直至所述第二反饋結果為有財產信息或當前系統時間大于預設的結束時間。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定時對從法院的案件信息庫中提取的執行案件自動生成初次查控申請,以及對初次查控未獲得財產信息的執行案件周期性地自動生成查控申請,并通過實時監控協助終端對查控申請的處理狀態,及時獲取對應的反饋結果。在查控申請的過程中,無需由執行法官手動提起查控申請,且能夠及時獲取協助執行單位針對查控申請的反饋結果,并將有財產信息的反饋結果及時發送至執行法官關聯的客戶端,極大程度上提高了案件執行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查控申請方法的具體實施方式的流程框圖;
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查控申請方法的具體實施方式的結構框圖;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查控申請方法的具體實施方式的進一步結構框圖;
標號說明:
1、提取模塊;2、第一配置模塊;3、第一生成模塊;4、獲取模塊;
5、第二生成模塊;6、第一提交模塊;7、第一監控模塊;8、重復模塊;
81、定時單元;9、第二配置模塊;10、初始化模塊;11、更新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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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Q 專門適用于行政、商業、金融、管理、監督或預測目的的數據處理系統或方法;其他類目不包含的專門適用于行政、商業、金融、管理、監督或預測目的的處理系統或方法
G06Q10-00 行政;管理
G06Q10-02 .預定,例如用于門票、服務或事件的
G06Q10-04 .預測或優化,例如線性規劃、“旅行商問題”或“下料問題”
G06Q10-06 .資源、工作流、人員或項目管理,例如組織、規劃、調度或分配時間、人員或機器資源;企業規劃;組織模型
G06Q10-08 .物流,例如倉儲、裝貨、配送或運輸;存貨或庫存管理,例如訂貨、采購或平衡訂單
G06Q10-10 .辦公自動化,例如電子郵件或群件的計算機輔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