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408841.X | 申請日: | 2011-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668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1 |
| 發明(設計)人: | X.婁;M.S.姆拉科維奇;M.J.邁爾;D.J.佩奇;B.K.薩哈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電氣照明解決方案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8 | 分類號: | F21S8/08;F21V7/00;F21V7/04;F21V7/10;F21V7/22;F21W131/103;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吳俊,安文森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道路照明裝置,其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包括至少一個光學模塊,所述光學模塊由設置在反射鏡內的細長光源組成,所述反射鏡由對立的彎曲縱向壁和對立的彎曲端壁組成,所述端壁相對于所述光源所在的平面而向內取向成90°或更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包括至少兩個光學模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光學模塊具有不同形狀的彎曲縱向壁。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光學模塊具有至少大體等同形狀的端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光源包括多個LED。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光學模塊具有位于相反方向上的光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縱向壁中的至少一個包括反射性夾單元。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夾單元壓縮配合到所述壁的邊緣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夾單元由所述照明裝置殼體支撐。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對立的端壁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中的每一個方向上是彎曲的。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縱向壁比所述端壁長。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縱向壁中的至少一個相對于所述平面而向內取向成90°或更小。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縱向壁中的至少一個相對于所述光源所在的所述平面而向外取向成90°或更大。
14.一種道路照明裝置,其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包括電子設備模塊和至少一個光學模塊,所述光學模塊由包括多個發光二極管的印刷電路板PCB和圍繞所述印刷電路板的反射鏡組成,所述發光二極管布置成至少三個陣列,第一陣列鄰近所述PCB的第一端而布置,第二陣列鄰近所述PCB的第二端而布置,并且第三陣列被布置在所述第一陣列與第二陣列之間,所述反射鏡具有端壁和至少一個縱向壁,所述端壁相對于所述印刷電路板所在的平面而向內取向成90°或更小,所述至少一個縱向壁相對于所述印刷電路板所在的所述平面而向外取向成大于90°。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由所述第三陣列所射出的光的至少約40%作為非反射光離開所述殼體。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由所述第一陣列和所述第二陣列所射出的光的至少50%作為反射光離開所述殼體。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約1%與約25%之間的由所述第一陣列和所述第二陣列所射出的光作為非反射光離開所述殼體。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包括至少兩個光學模塊。
19.一種照明裝置,其由包括至少兩個光學模塊的殼體組成,所述光學模塊由設置在反射鏡內的多個發光二極管組成,所述反射鏡具有對立的彎曲側壁和對立的彎曲端壁,所述彎曲側壁相對于所述發光二極管所在的平面以從彼此的不同角度取向。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所述端壁既水平地彎曲又垂直地彎曲。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通用電氣照明解決方案有限責任公司,未經通用電氣照明解決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408841.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防爆手提燈
- 下一篇:雙光路形成型投射光學系統、投射前照燈和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