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網約車監控方法及系統、云端服務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91629.7 | 申請日: | 2017-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328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7 |
| 發明(設計)人: | 韋浦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與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N7/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1260 | 代理人: | 胡麗莉 |
| 地址: | 201506 上海市金***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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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網約車 監控 方法 系統 云端 服務器 | ||
1.一種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車輛端采集的載客時的監控信息;
對所述監控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存在觸發事件;
若存在所述觸發事件,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具體包括:
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車輛碰撞時,上報交通事故處理中心;
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人員受傷時,上報急救中心;
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暴力事件時,上報警務中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具體還包括:
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所述監控信息采集已停止時,向乘客端發送危險提示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監控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存在至少一項觸發事件,具體包括:
當識別出所述監控信息在預設持續時長內沒有發生變化時,判定所述觸發事件包括所述監控信息采集已停止。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具體還包括:
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乘客已下車時,控制所述車輛端停止采集監控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收車輛端采集的載客時的監控信息之前,還包括:
在檢測到乘客上車后,控制所述車輛端開始采集所述監控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網約車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其中之一或任意組合:車內和/或車外的視頻、車內和/或車外的音頻、車內和/或車外的照片。
8.一種云端服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信息收發模塊,用于接收車輛端采集的載客時的監控信息;
信息分析模塊,用于對所述監控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存在觸發事件;
功能執行模塊,若在所述信息分析模塊判定存在所述觸發事件,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
9.一種網約車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端與云端服務器;
所述車輛端用于采集載客時的監控信息,并將其上傳至所述云端服務器;
所述云端服務器用于接收所述監控信息,并對所述監控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是否存在觸發事件;所述云端服務器在判斷出存在所述觸發事件時,根據所述觸發事件的種類執行對應的功能。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網約車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約車監控系統還包括乘客端;
所述云端服務器在判斷出存在所述觸發事件,且所述觸發事件包括監控信息采集已停止時,所述云端服務器向所述乘客端發送危險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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