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粉煤灰的回收利用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86293.5 | 申請日: | 2017-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502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磊;張永桂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節能減排有限公司;神華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C04B18/02;C04B38/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謝湘寧 |
| 地址: | 100011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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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粉煤 回收 利用 系統 | ||
1.一種粉煤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包括:
分離裝置,與粉煤灰存儲倉(1)連接,用于對粉煤灰進行分離,得到粗灰與細灰,所述粗灰的粒徑小于1000目,所述細灰的粒徑大于或等于1000目;
成球設備(7),與所述分離裝置的粗灰出口連通,所述成球設備(7)利用所述粗灰、粘結劑與水制備濕球;以及
回轉窯(9),與所述成球設備(7)的出口連通,用于將所述濕球燒結為陶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裝置包括:
離心分離機(2),與所述粉煤灰存儲倉(1)連接,用于對粉煤灰進行分離,得到粗灰與細灰。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裝置還包括:
旋風分離器(3),與所述離心分離機(2)的細灰出口連通,用于對細灰進行分離,得到一級細灰與二級細灰,所述一級細灰的粒徑在1000~1500目之間,所述二級細灰的粒徑大于1500目;
除塵器(4),與所述旋風分離器(3)的二級細灰出口連通,用于對所述二級細灰進行分離,得到三級細灰與尾氣,所述三級細灰的粒徑大于1500目且小于2500目;以及
引風機(5),與所述除塵器(4)的尾氣出口連通,用于將所述尾氣排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粗灰存儲倉(6),所述粗灰存儲倉(6)的入口與所述離心分離機(2)的粗灰出口連通,所述粗灰存儲倉(6)的出口與所述成球設備(7)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預熱器(8),設置在所述成球設備(7)與所述回轉窯(9)之間的連接管路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冷卻器(11),與所述回轉窯(9)的出口連通,用于對所述陶粒進行冷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器(11)為換熱器,所述換熱器的冷源為空氣,所述換熱器的空氣出口與所述預熱器(8)的熱源入口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破碎篩分設備(12),與所述冷卻器(11)的出口連通,用于對所述陶粒進行粉碎。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燃燒器(10),與所述回轉窯(9)連通,用于為所述回轉窯(9)提供熱源。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脫硝脫硫除塵裝置(13),與所述預熱器(8)的廢氣出口以及所述回轉窯(9)的煙氣出口連通。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利用系統還包括:
細灰存儲倉(14),與所述旋風分離器(3)的一級細灰出口以及所述除塵器(4)的三級細灰出口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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