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識別系統、信息處理裝置及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77215.9 | 申請日: | 2017-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370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5 |
| 發明(設計)人: | 佐佐木勇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泰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46 | 分類號: | G06K9/46;G06K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師事務所11255 | 代理人: | 麻吉鳳 |
| 地址: | 日本東京都品***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識別 系統 信息處理 裝置 控制 方法 | ||
本申請主張申請日為2016年05月31日、申請號為JP2016-109290的日本申請為優先權,并引用上述申請的內容,優先權的內容視為全部記載在本申請中。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例涉及一種識別系統、信息處理裝置及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在百貨商店等的店鋪中,使用有攝像附有條形碼等的碼符號的商品,并用從碼符號提取的商品代碼對物品進行銷售登記的系統。
近年來,存在有關于根據對從通過圖像傳感器裝置攝像的圖像數據提取出的對象物品的特征量和預先準備的辭典中的核對用的特征量進行比較后的相似度而識別物品的一般物體識別(目標識別)的技術。而且,提案有具備基于上述碼符號的銷售登記功能和通過目標識別進行的銷售登記功能的這兩種功能的POS(Point Of Sales:銷售點)系統。
不過,在具備兩種功能的POS系統中,因防止誤識別等的理由,附有碼符號的物品要求使用商品代碼識別對象物品。不過,在POS系統中,即使是附有碼符號的物品,在與核對用的特征量的相似度大于等于閾值時等,也通過目標識別來識別對象物品。這樣,對附有碼符號的物體的目標識別由于不是本來設想的識別方法,所以存在誤識別對象物品的情況。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問題,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識別系統、信息處理裝置及控制方法,能夠恰當地識別對象物品。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識別系統,該識別系統包括第一檢測部、提取部、計算部、識別部、以及選擇部。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攝像部所攝像的圖像數據包含的物品;所述提取部,從所述圖像數據提取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出的所述物品的特征量;所述計算部,對針對附有識別信息的物品和未附有該識別信息的物品的各物品預先存儲的核對用的所述特征量和所述提取部提取的所述特征量之間的相似度進行計算;所述識別部,基于所述計算部計算出的相似度,對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出的所述物品進行識別;以及所述選擇部,以所述識別部識別出的所述物品是未附有所述識別信息的所述物品為條件,選擇該物品作為所述攝像部攝像的所述物品。
根據這樣的構成,通過第一檢測部、提取部、計算部、識別部、以及選擇部,能夠恰當地識別對象物品。
對于識別系統,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還包括第二檢測部,從所述攝像部所攝像的所述圖像數據,檢測所述識別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檢測部以所述識別部識別出的所述物品是附有所述識別信息的所述物品為條件,對所述攝像部重新所攝像的圖像數據執行檢測所述識別信息的處理。
根據這樣的構成,通過檢測識別信息,能夠以不同的識別方式進行對象物品的識別。
對于識別系統,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存儲控制部,以所述識別部識別出的所述物品是附有所述識別信息的物品為條件,存儲該物品的所述特征量作為所述核對用的所述特征量。
根據這樣的構成,通過設置存儲控制部,能夠快速識別物品。
對于識別系統,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存儲控制部以所述計算部計算出的所述相似度為大于等于閾值為條件,存儲為所述核對用的所述特征量。
根據這樣的構成,能夠對物品進行一般物體識別。
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信息處理裝置,該信息處理裝置包括第一檢測部、提取部、計算部、識別部、以及選擇部。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攝像部所攝像的圖像數據包含的物品;所述提取部,從所述圖像數據提取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出的所述物品的特征量;所述計算部,計算示出有是否附有能夠識別物品的識別信息的各物品的核對用的所述特征量和所述提取部提取出的所述特征量之間的相似度;所述識別部,基于所述計算部計算出的相似度,對所述第一檢測部檢測出的所述物品進行識別;以及所述選擇部,以所述識別部識別出的所述物品是未附有所述識別信息的所述物品為條件,選擇該物品作為所述攝像部攝像的所述物品。
根據這樣的構成,通過第一檢測部、提取部、計算部、識別部、以及選擇部,能夠恰當地識別對象物品。
對于信息處理裝置,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還包括第二檢測部,從所述攝像部所攝像的所述圖像數據,檢測所述識別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檢測部以所述識別部識別出的所述物品是附有所述識別信息的所述物品為條件,對所述攝像部重新所攝像的圖像數據執行檢測所述識別信息的處理。
根據這樣的構成,通過檢測識別信息,能夠以不同的識別方式進行對象物品的識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東芝泰格有限公司,未經東芝泰格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77215.9/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