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閃發器有效
申請號: | 201710368836.0 | 申請日: | 2017-05-23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211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4 |
發明(設計)人: | 張營;游浩亮;胡東兵;楊旭峰;胡海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F25B43/00 | 分類號: | F25B43/00 |
代理公司: | 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景懷宇;李雙皓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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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閃發器 | ||
1.一種閃發器,包括殼體(110)以及位于殼體(110)兩端的第一封頭(120)以及第二封頭(130),所述殼體(110)設有輸入管(140),所述殼體(110)上部開設有補氣口(160),所述殼體(110)下部開設有出液口(150),其特征在于,所述閃發器還包括第一擋板(210),所述第一擋板(210)設置在所述殼體(110)內;
所述第一擋板(210)與所述第一封頭(120)之間形成閃發區,所述輸入管(140)位于所述閃發區;
所述第一擋板(210)與所述第二封頭(130)之間形成分離區,所述補氣口(160)以及所述出液口(150)位于所述分離區;
所述第一擋板(210)的下邊緣與所述殼體(110)的底部之間設有第一缺口,所述第一缺口高度不高于所述閃發器的最低液位高度;
所述第一擋板(210)開設有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的上邊緣不低于所述閃發器的最高液位高度;
所述輸入管(140)的管口深入所述殼體(110)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板(210)的上邊緣與所述殼體(110)的頂部之間設有第二缺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閃發器還包括第二擋板(220),所述第二擋板(220)位于所述閃發區;
所述第二擋板(220)與所述第一擋板(210)連接,所述第二擋板(220)與所述第一擋板(210)的連接處位于所述第二缺口以下,所述第二擋板(220)與所述殼體(110)之間具有縫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220)上設有波紋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220)非水平地連接在所述第一擋板(210)上,使所述波紋槽與水平面的夾角為0°~30°。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閃發器還包括第三擋板(230);
所述第三擋板(230)將所述分離區間隔為上分離區以及下分離區,所述第三擋板(230)與所述第一擋板(210)的連接處位于所述第一開口與所述第二缺口之間,所述第三擋板(230)上開設有第一通孔(23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閃發器還包括第四擋板(240)以及第五擋板(250);
所述第四擋板(240)位于所述第一擋板(210)與所述補氣口(160)之間,第五擋板(250)位于所述第三擋板(230)與所述補氣口(160)之間;
所述第四擋板(240)的一邊與所述第五擋板(250)的一邊連接,共同將所述上分離區間隔為第一上分離區以及第二上分離區;
其中,所述補氣口(160)位于所述第一上分離區;
所述第五擋板(250)上開設有第二通孔(25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251)的直徑大于等于所述第一通孔(231)的直徑。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閃發器還包括過濾網組件(270),所述過濾網組件(270)設置于所述第一上分離區,并位于所述第五擋板(250)與所述補氣口(160)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網組件(270)包括氣液過濾網(274)以及邊框(271),所述氣液過濾網(274)為矩形,所述氣液過濾網(274)的四邊固定在所述邊框(271)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閃發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網組件(270)還包括不銹鋼絲網(273),所述不銹鋼絲網(273)設置于所述氣液過濾網(274)的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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