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動力吸振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66150.8 | 申請日: | 2017-05-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6598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良;饒為民;柯金瑞;丁燕杰;蘇曉東;潘孝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拓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F15/08 | 分類號: | F16F15/08;F16F15/02 |
| 代理公司: | 寧波奧圣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26 | 代理人: | 胡珣燕 |
| 地址: | 3158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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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動力 吸振器 | ||
1.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支架和質量塊,所述的安裝支架包括一安裝板,所述的安裝板上設置有一限位罩,所述的安裝板相對的兩側分別設置有與所述的安裝板相垂直限位壁,所述的安裝板、所述的限位罩和所述的限位壁之間形成一容置腔,所述的質量塊設置在所述的容置腔內,所述的質量塊的兩端分別通過硅膠柱安裝在兩個所述的限位壁上;兩個所述的限位壁上均設置有第一安裝孔,所述的質量塊的兩端的側部分別設置有第二安裝孔,每個所述的第一安裝孔對應一個所述的第二安裝孔形成安裝孔組,每個所述的安裝孔組內設置有一個所述的硅膠柱;所述的質量塊的兩端分別設置有上下貫通的安裝腔,所述的第二安裝孔分別與對應位置的所述的安裝腔相連通;所述的硅膠柱包括同軸設置的前限位部、中段限位部和后限位部,所述的前限位部與所述的中段限位部之間同軸設置有第一安裝部,所述的中段限位部與所述的后限位部之間同軸設置有第二安裝部,所述的前限位部為前小后大的圓臺,所述的后限位部、所述的中段限位部、所述的第一安裝部和所述的第二安裝部均為圓柱體,所述的前限位部的大直徑端與所述的第一安裝部相接,所述的第一安裝部的外徑小于所述的前限位部的最大外徑,所述的第一安裝部的外徑小于所述的中段限位部的外徑,所述的中段限位部的外徑大于所述的第二安裝部的外徑,所述的后限位部的外徑大于所述的第二安裝部的外徑,所述的第二安裝部的外徑與所述的第一安裝孔的內徑相配合,所述的第一安裝部的外徑與所述的第二安裝孔的內徑相配合,所述的前限位部設置在所述的安裝腔內,所述的第一安裝部設置在所述的第二安裝孔內,所述的中段限位部設置在所述的限位壁與所述的質量塊之間,所述的第二安裝部設置在所述的第一安裝孔內,所述的后限位部設置在所述的限位壁的外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段限位部與所述的第二安裝部之間同軸設置有一前小后大的限位圓臺,所述的限位圓臺的大直徑端與所述的第二安裝部相接,所述的限位圓臺的小直徑端與所述的中段限位部相接,所述的限位圓臺的最小直徑與所述的中段限位部的外徑相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限位部的后端面設置有向所述的前限位部方向凹陷的盲孔,所述的盲孔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的后限位部的中心軸線相重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質量塊上套接有硅膠圈,所述的硅膠圈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的第二安裝孔的中心軸線相平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質量塊上設置有用于安裝硅膠圈的卡槽,所述的硅膠圈位于所述的卡槽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罩包括與安裝板相平行的限位板,所述的限位板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向所述的安裝板方向彎折形成上彎折壁和下彎折壁,所述的上彎折壁和所述的下彎折壁分別垂直于所述的安裝板,所述的上彎折壁的端頭設置有上定位板,所述的下彎折壁的端頭設置有下定位板,所述的安裝板上設置有與所述的上定位板和所述的下定位板位置對應的上定位插孔和下定位插孔,所述的上定位板插入所述的上定位插孔且所述的上定位板的端頭伸出所述的上定位插孔,所述的下定位板插入所述的下定位插孔且所述的下定位板的端頭伸出所述的下定位插孔,所述的上定位板的端頭和所述的下定位板的端頭均向外彎折將所述的限位罩安裝到所述的安裝板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吸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裝板的上端設置有上安裝支架,所述的安裝板的下端設置有下安裝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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