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混凝土對撐的地下室支護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54674.5 | 申請日: | 2015-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30608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9 |
| 發明(設計)人: | 朱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葉長青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19/18;E02D5/46;E02D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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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凝土 地下室 支護 施工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無混凝土對撐的地下室支護施工方法,其特征是施工步驟采用如下:(1)、施工工程樁;(2)、施工支護樁;(3)、施工止水帷幕;(4)、加固地下室被動區;(5)、施工第一道鋼腰梁及預應力錨索;(6)、局部開挖地下室周邊土至第二道鋼腰梁頂部;(7)、設置第一次鋼支撐;(8)、開挖地下室中間土;(9)、局部開挖至地下室周邊土至地下室基底;(10)、設置第二次鋼支撐;(11)、開挖地下室中間土;(12)、澆搗地下室底板及混凝土側壁;(13)、設置換撐;(14)、拆除鋼支撐和鋼墊板;(15)、澆筑地下室頂板混凝土;(16)、用防水混凝土封閉鋼支撐預埋和鋼墊板部位底板混凝土。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地下室支護,特別涉及無混凝土對撐的地下室支護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地下室支護技術是地下室支護設置了混凝土對撐來維持地下室支護穩定,但是混凝土對撐會大大增加地下室支護成本,另外還對土方外運造成很大的影響,從而延誤了施工工期。如果通過地下室支護過程中應力的安全有序的調整、轉移和再分配,使地下室支護在無內支撐的情況下顯然可以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工期效益。但是如何在地下室支護施工過程中來避免無混凝土對撐情況下安全問題是工程人員面臨的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提供一種無混凝土對撐的地下室支護施工方法,解決現有技術的問題。
為此,本發明采取一定的技術措施來逐步取代發揮臨時支撐作用的內支撐結構體系,從而保證臨時性內支撐拆除后,工程施工能繼續安全順利地進行。本發明適用于開挖深度為3.5~5m深度的地下室。
第一工況地下室支護結構采用如下:
支護樁采用鉆孔灌注樁,鉆孔灌注樁直徑為600~900mm。離支護樁中心點外側方向1.5~2m處設置止水帷幕,止水帷幕采用三軸水泥攪拌樁,三軸水泥攪拌樁樁徑為600mm或者500mm,相鄰三軸水泥攪拌樁相互咬合,咬合距離為200mm或者150mm。支護樁內側方向上部設置第一道鋼腰梁,第一道鋼腰梁頂標高與支護樁頂標高相同,第一道鋼腰梁與支護樁的預埋鋼筋焊接連接,預應力錨索錨固在第一道鋼腰梁,挖土深度1.5~2.5m位置在工程樁上面放置鋼墊板,鋼墊板下面的工程樁有2根~4根。鋼墊板厚度為10~12cm,鋼墊板設置位置離地下室邊緣13~15m,鋼墊板中間有凹槽,凹糟深度為8~12mm,長度和寬度為10~15cm,地下室被動區的加固區寬度為支護樁外邊緣切線以內1m范圍,加固區深度為地下室基底以下1.5m~2m。第一道鋼腰梁與鋼墊板之間設置第一次鋼支撐。
第二工況地下室支護結構采用如下:
支護樁內側方向中部設置第二道鋼腰梁,第二道鋼腰梁底標高為第一次土方開挖深度,第二道鋼腰梁與支護樁的預埋鋼筋焊接連接,第二道預應力錨索錨固在第二道鋼腰梁,工程樁在第二次土方開挖時進行鑿除,工程樁頂標高與地下室底板基底標高相同,工程樁上面設置鋼墊板,鋼墊板與第一道鋼腰梁之間設置第二次鋼支撐,鋼墊板與第二道鋼腰梁之間設置第二次鋼支撐。
施工步驟包括:
(1)、施工工程樁。要設置鋼墊板的工程樁頂部施工標高與第二道腰梁頂部標高齊平,其他工程樁頂部施工標高為地下室底板底標高以下10cm。
(2)、施工支護樁。
(3)、施工止水帷幕。
(4)、加固地下室被動區。
地下室被動區加固采用旋噴水泥樁。
(5)、施工第一道鋼腰梁及預應力錨索。
將第一道鋼腰梁與支護樁的預埋鋼筋進行焊接。
鋼腰梁按連續梁計算。腰梁的彎矩設計取值時,錨索拉力取結構分析時算出的基本組合效應作為支點軸向力效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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