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現場音樂信息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349168.7 | 申請日: | 2017-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653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學新;張金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博瑞彤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誠智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9 | 代理人: | 李楠 |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現場 音樂 信息 處理 方法 | ||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一種現場音樂信息的處理方法,包括:服務器調用音樂列表;將樂手名字信息和序號信息生成樂手選擇信息發送給第一移動終端;接收第一選擇信息;提取第一序號信息;從音樂列表中查詢第一序號信息,如果存在則從音樂列表中查詢第一序號信息對應的第一樂手ID;查詢得到第一樂手列表;將第一樂手列表發送給第一移動終端;接收第一移動終端發送的第二選擇信息;提取第一序列號信息;從音樂列表中查詢第一序列號信息,如果存在則查詢第一序列號對應的第一現場音樂ID;從數據庫中調用第一現場音樂ID對應的第一現場音樂信息;發送給第一移動終端;接收第一移動終端發送的音樂下載信息;獲取第一現場音樂下載地址;發送給第一移動終端。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據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現場音樂信息的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現場音樂是指藝人現場演唱的歌曲,與錄制的歌曲相比,現場音樂更具真實性和感染力。
現有的現場音樂的下載方法是將現場音樂和錄制音樂混合在一起,用戶在下載時需要先區分現場音樂和錄制音樂,然后才能進行下載,且該過程操作復雜,數據處理量大導致下載效率低,大大降低了用戶體驗度。
因而,需要一種更加合理,操作便捷,下載效率高的現場音樂的下載方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現場音樂信息的處理方法,使現場音樂的下載過程更加合理與便捷,從而提高了用戶體驗度。此外,還能夠根據現場音樂的下載次數為用戶推送現場音樂。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現場音樂信息的處理方法,包括:
步驟10,服務器調用音樂列表,所述音樂列表中包括樂手名字信息、序號信息和樂手ID;
步驟11,所述服務器將所述樂手名字信息和序號信息生成樂手選擇信息發送給第一移動終端;
步驟12,接收所述第一移動終端發送的第一選擇信息;
步驟13,提取所述第一選擇信息中的第一序號信息;
步驟14,從所述音樂列表中查詢所述第一序號信息,如果不存在則執行步驟15,如果存在則執行步驟21;
步驟15,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第一移動終端發送選擇失敗的信息;
步驟21,從所述音樂列表中查詢到所述第一序號信息對應的第一樂手ID;
步驟22,根據所述第一樂手ID查詢得到所述第一樂手列表,所述第一樂手列表中包括序列號信息和現場音樂ID;
步驟23,所述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樂手列表發送給所述第一移動終端;
步驟24,接收所述第一移動終端發送的第二選擇信息;
步驟25,提取所述第二選擇信息中的第一序列號信息;
步驟26,從所述音樂列表中查詢所述第一序列號信息,如果不存在則執行步驟27,如果存在則執行步驟31;
步驟27,所述服務器向所述第一移動終端發送選擇失敗的信息;
步驟31,從所述第一樂手列表中查詢所述第一序列號對應的第一現場音樂ID;
步驟32,從數據庫中調用所述第一現場音樂ID對應的第一現場音樂信息;
步驟33,將所述第一現場音樂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移動終端;
步驟34,接收所述第一移動終端發送的音樂下載信息;
步驟35,所述服務器獲取所述第一現場音樂ID對應的第一現場音樂下載地址;
步驟36,將所述第一現場音樂下載地址發送給所述第一移動終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博瑞彤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博瑞彤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49168.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