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47109.6 | 申請日: | 2017-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609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楊高教;左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展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10/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施浩 |
| 地址: | 200237 上海市徐匯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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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采購 紙廠 客戶 電子商務 價格信息 商品交易 供應商 客戶關系管理 訂單交易 交易價格 實時讀取 同步更新 業務要求 重要客戶 智能化 維護 原紙 自動化 分管 賬戶 暴露 運營 購買 保證 | ||
1.一種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驟1:采購商在平臺網站上對供應商提供的商品進行選購操作,平臺網站讀取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并基于這一商品價格進行采購結算,生成采購訂單后通過平臺網站傳輸至供應商;
步驟2:供應商從平臺網站獲得采購訂單,通過采購訂單管理模塊和采購商就包括商品價格在內的采購信息進行確認,同時采購訂單中的商品價格可進行修改,若采購訂單中的商品價格有修改,則將修改后的價格同步至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以將其中所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更新為修改后的價格;
步驟3:采購商在平臺網站上選擇供應商和商品并生成調貨指令后提交給平臺網站,平臺網站將調貨指令傳輸至供應商;
步驟4:供應商從平臺網站獲得調貨指令,通過調貨管理模塊生成出貨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4中,在調貨管理模塊中生成的出貨單上的商品價格可修改,若出貨單中的商品價格有修改,則將修改后的價格同步至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以將其中所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更新為修改后的價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若采購商對于供應商來說是首次購買,則在生成采購訂單成功的同時平臺網站將采購商的客戶信息和價格信息錄入到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是與采購訂單還是與出貨單中的價格進行同步操作,是預先由供應商在平臺網站上進行策略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采購商在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進行分組,供應商在平臺網站上創建不同的子賬號分別被賦予不同的權限以對應不同分組的采購商。
6.一種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運行平臺網站的服務器,其中服務器中設置存儲有賬號、商品、訂單信息的數據庫,服務器中進一步包括:
客戶關系管理模塊,維護采購商客戶信息、商品信息、商品價格設置,其中的商品價格作為采購商采購商品結算時的實時價格;
采購訂單管理模塊,和采購商客戶端就包括商品價格在內的采購信息進行確認以生成采購訂單,采購訂單中的商品價格可進行修改,若采購訂單中的商品價格有修改,則將修改后的價格同步至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以將其中所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更新為修改后的價格;
調貨管理模塊,通過調貨管理模塊生成出貨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在調貨管理模塊中生成的出貨單上的商品價格可修改,若出貨單中的商品價格有修改,則將修改后的價格同步至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以將其中所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更新為修改后的價格。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采購訂單管理模塊處理的采購訂單中的采購商對于供應商來說是首次購買,則在采購訂單管理模塊生成采購訂單成功的同時平臺網站將采購商的客戶信息和價格信息錄入到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供應商的客戶關系管理模塊維護的該采購商的商品價格是與采購訂單還是與出貨單中的價格進行同步操作,是預先由供應商在平臺網站上進行策略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B2B電子商務的商品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客戶關系管理模塊中還對采購商進行分組,供應商在平臺網站上創建不同的子賬號分別被賦予不同的權限以對應不同分組的采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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