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機驅動電路過流保護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32829.5 | 申請日: | 2017-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812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旭寧;吳涯;余青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九陽小家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H7/085 | 分類號: | H02H7/085;H02H3/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機 驅動 路過 保護 方法 | ||
1.一種電機驅動電路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當前電機驅動電流;
判斷所述電機驅動電流是否與預設的多個過流保護條件中的任意一個相匹配;其中,所述多個過流保護條件分別對應不同的故障造成的過流現象;
當判定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預設的多個過流保護條件中的第一過流保護條件相匹配時,執行與所述第一過流保護條件相對應的過流保護策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多個過流保護條件包括:
第一電流閾值以及與所述第一電流閾值對應的第一電流持續時長;
第二電流閾值以及與所述第二電流閾值對應的第二電流持續時長;
第三電流閾值以及與所述第三電流閾值對應的第三電流持續時長;以及,
第四電流閾值以及與所述第四電流閾值對應的第四電流持續時長;
其中,所述第一電流閾值<所述第二電流閾值<所述第三電流閾值<所述第四電流閾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電流持續時長、所述第二電流持續時長、所述第三電流持續時長、所述第四電流持續時長為所述電機驅動電路分別以所述第一電流閾值、所述第二電流閾值、所述第三電流閾值、所述第四電流閾值工作時,所述電機驅動電路的保險管熔斷所需時長的3/4。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機驅動電流是否與預設的多個過流保護條件中的任意一個相匹配包括:
將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四電流閾值相比較,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四電流閾值,并且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四電流持續時長時,判定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四電流閾值相匹配;
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小于所述第四電流閾值時,將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三電流閾值相比較,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電流閾值,并且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電流持續時長時,判定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三電流閾值相匹配;
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小于所述第三電流閾值時,將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二電流閾值相比較,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電流閾值,并且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電流持續時長時,判定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二電流閾值相匹配;
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小于所述第二電流閾值時,將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一電流閾值相比較,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電流閾值,并且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電流持續時長時,判定所述電機驅動電流與所述第一電流閾值相匹配。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四電流閾值,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小于所述第四電流持續時長;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電流閾值,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小于所述第三電流持續時長;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電流閾值,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小于所述第二電流持續時長;和/或,所述電機驅動電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電流閾值,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小于所述第一電流持續時長時,且所述電機驅動電流的持續時長的總和大于或等于電機運行時間的50%時,判定當前電機運行在不穩定狀態下。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電流閾值為電機裝配異常時對應的電流閾值;
所述第二電流閾值為物料密度異常時對應的電流閾值;
所述第三電流閾值為物料數量異常時對應的電流閾值;
所述第四電流閾值為電機發生堵轉時對應的電流閾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過流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電流閾值為電機額定電流的1.2~1.5倍;
所述第二電流閾值為所述電機額定電流的1.5~1.7倍;
所述第三電流閾值為所述電機額定電流的1.7~2.0倍;
所述第四電流閾值為所述電機額定電流的2.0倍以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九陽小家電有限公司,未經杭州九陽小家電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32829.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