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礦山用水平液壓支架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30971.6 | 申請日: | 2017-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488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修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科信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15/45 | 分類號: | E21D15/45;E21D15/52;E21D15/55;E21D15/51 |
| 代理公司: | 合肥順超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34120 | 代理人: | 趙宗海 |
| 地址: | 2430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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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礦山 水平 液壓 支架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礦山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礦山用水平液壓支架。
背景技術
在行進礦山掘進開采的過程中,由于開采會導致原本穩(wěn)定的地層結構受到破壞,因此需要對開采坑道進行支撐,防止發(fā)生塌方,由于支撐結構的受力較大,而且坑道的土石結構在受力的情況下容易發(fā)生沉降,導致支撐板無法保持水平,而且開采過程中產生的震動也會導致支撐面的不穩(wěn)固。
在公開號為CN102373939B的專利說明書中公開了一種短壁工作面輕型液壓架。解決現有的液壓支架不適用煤礦短壁大采高工作面的技術問題,包括底座,底座上的兩個液壓伸縮立柱,所述液壓伸縮立柱頂端與支架頂梁柱窩相鉸接;支架頂梁后部與支架掩護梁相鉸接;支架掩護梁下部通過連桿與底座相鉸接;在底座內設有推移桿和推拉油缸,推拉油缸一端連接底座,一端連接推移桿,在底座后部設有掩護推移油缸擋板。但是該方案無法保證支撐結構的水平,而且無法減震。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礦山用水平液壓支架,不僅能夠保持水平支撐,同時還能有效抑制震動。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礦山用水平液壓支架,包括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底部固定有液壓缸,所述液壓缸底部連通阻尼筒,所述阻尼筒還連通壓力缸底部,所述壓力缸頂端連通充氣泵;
所述支撐板頂部設有突出部;
所述液壓缸設有軸柄,所述軸柄頂部固定在支撐板底部,所述軸柄底部固定有第一活塞,所述第一活塞在套筒內自由上下位移,所述套筒底部連通阻尼筒;
所述阻尼筒設有本體,所述殼體內部貫穿有阻尼孔,所述阻尼孔兩端分別連通套筒底部以及壓力缸底部。
進一步地,突出部設有殼體,殼體插接有尖頭滑塊,殼體內還設有彈簧,彈簧與滑塊底部抵接。
進一步地,阻尼孔在本體內呈S形。
進一步地,阻尼孔內設有阻擋片,阻擋片設有的片體通過彈簧合頁與阻尼孔內壁鉸接,彈簧合頁壓迫片體與阻尼孔內壁垂直。
進一步地,片體末端固定有弧形抹角。
進一步地,壓力缸內部設有第二活塞,第二活塞下部的壓力缸內腔加注有液壓油。
本發(fā)明的收益效果是:
1、由于支撐板下方液壓缸中液壓油相互連通,根據連通器原理,此時液壓會保持支撐板水平,充氣泵對壓力缸進行充氣,高壓氣體推動壓力缸內的液壓油進入套筒內部,推動第一活塞向上位移,充氣泵反轉,將壓力缸內氣體抽出,即可實現支撐板下降。
2、在發(fā)生震動的時候,第一活塞由于震動受力在套筒內上下位移,壓迫液壓油在阻尼筒內反復穿過,由于阻尼孔S狀分布,液壓油穿過的時候與阻尼孔內壁摩擦,將震動的機械能轉化為內能,而且阻尼孔內的阻擋片能夠起到阻尼作用,能夠有效抑制震動。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所述液壓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所述突出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所述阻尼筒的剖面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所述阻擋片以及相關部件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00-支撐板,101-突出部,102-殼體,103-滑塊,104-彈簧,200-液壓缸,201-軸柄,202-第一活塞,203-套筒,300-阻尼筒,301-本體,302-阻尼孔,303-阻擋片,304-片體,305-彈簧合頁,306-抹角,400-壓力缸,401-第二活塞,500-充氣泵。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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