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零知識證明的區塊鏈數據處理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30277.4 | 申請日: | 2017-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41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畢鵬;程司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點融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酆迅,丁君軍 |
| 地址: | 200023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知識 證明 區塊 數據處理 | ||
1.一種基于零知識證明的區塊鏈數據處理方法,包括:
由第一設備通過區塊鏈網絡從第二設備獲得數據,所述第一設備運行基于零知識證明的智能合約;
由所述第一設備分別使用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響應于使用所述多個評測模型中的一個評測模型驗證所述數據有效,由所述第一設備向與該評測模型相關聯的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所述第一設備、所述第二設備以及所述第三設備是所述區塊鏈網絡中的節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該評測模型驗證所述數據無效,在該評測模型中刪除所述數據,而不向所述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評測模型在所述智能合約中被注冊,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注冊新的評測模型;以及
由所述第一設備使用所述新的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包括:
使用該評測模型來確定所述數據的得分;以及
基于所述得分與預定閾值之間的比較,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由所述第一設備向與該評測模型相關聯的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包括: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建立所述第二設備與所述第三設備之間的交易;以及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記錄所述交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由所述第一設備通過區塊鏈網絡從所述第三設備獲得另一數據;以及
由所述第一設備使用所述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另一數據的有效性。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包括:
從所述第二設備接收對于所述多個評測模型的列表中的一個或多個評測模型的選擇;以及
使用所選擇的所述一個或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所述有效性。
8.一種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電子設備是第一設備,并且所述電子設備包括
處理器;
存儲器,耦合至所述處理器并且存儲有指令,所述指令在由所述處理器執行時使得所述設備執行以下動作:
通過區塊鏈網絡從第二設備獲得數據,所述第一設備運行基于零知識證明的智能合約;
分別使用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響應于使用所述多個評測模型中的一個評測模型驗證所述數據有效,向與該評測模型相關聯的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所述第一設備、所述第二設備以及所述第三設備是所述區塊鏈網絡中的節點。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所述動作還包括:
響應于該評測模型驗證所述數據無效,在該評測模型中刪除所述數據,而不向所述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多個評測模型在所述智能合約中被注冊,所述動作還包括: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注冊新的評測模型;以及
使用所述新的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包括:
使用該評測模型來確定所述數據的得分;以及
基于所述得分與預定閾值之間的比較,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向與該評測模型相關聯的第三設備發送所述數據包括: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建立所述第二設備與所述第三設備之間的交易;以及
在所述智能合約中記錄所述交易。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所述動作還包括:
由所述第一設備通過區塊鏈網絡從所述第三設備獲得另一數據;以及
由所述第一設備使用所述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另一數據的有效性。
14.根據權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驗證所述數據的有效性包括:
從所述第二設備接收對于所述多個評測模型的列表中的一個或多個評測模型的選擇;以及
使用所選擇的所述一個或多個評測模型來驗證所述數據的所述有效性。
1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包括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設備中運行時使得所述設備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點融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上海點融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30277.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業務處理方法及裝置
- 下一篇:在區塊鏈中獲得智能合約接口的方法和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