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28268.1 | 申請日: | 2017-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160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勇;房元斌;戈超;修孝廷;任立圣;王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州徐工礦山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02 | 分類號: | B62D21/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縱橫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 地址: | 221005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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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卸車 平臺 骨架 結構 | ||
1.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前支撐梁(1)、駕駛室左支撐梁(5)、駕駛室后支撐梁(6)、后支撐梁(7)、后橫梁(8)、右支撐梁(10)、右縱梁(11)和駕駛室有支撐梁(15);所述右縱梁(11)、所述右支撐梁(10)、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和所述駕駛室左支撐梁(5)從左向右依次縱向平行排列,所述右縱梁(11)的底端、所述右支撐梁(10)的底端、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的底端和所述駕駛室左支撐梁(5)的底端均垂直固定連接所述前支撐梁(11),所述右縱梁(11)的頂端、所述右支撐梁(10)的頂端、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的頂端和所述駕駛室左支撐梁(5)的頂端均分別穿過所述后支撐梁(7)固定連接所述后橫梁(8),所述右縱梁(11)、所述右支撐梁(10)、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和所述駕駛室左支撐梁(5)均固定連接所述后支撐梁(7),所述駕駛室后支撐梁(6)的左端固定連接所述后支撐梁(7)的中部,所述駕駛室后支撐梁(6)的右端穿過所述駕駛室左支撐梁(5)的中部,所述前支撐梁(1)、所述后支撐梁(7)、所述后橫梁(8)和所述駕駛室后支撐梁(6)均相互平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個中部橫梁(2),若干個所述中部橫梁(2)的左端均固定連接所述右支撐梁(10),若干個所述中部橫梁(2)的右端均固定連接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若干個所述中部橫梁(2)均平行于所述前支撐梁(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個縱梁(9),若干個所述縱梁(9)位于所述后支撐梁(7)、若干個所述中部橫梁(2)、所述右支撐梁(10)和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之間,若干個所述縱梁(9)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后支撐梁(7),若干個所述縱梁(9)的底端固定連接若干個中部橫梁(2)的中部,若干個所述縱梁(9)均平行于所述右支撐梁(1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個橫梁(12),若干個所述橫梁(12)位于所述后支撐梁(7)、所述右支撐梁(10)、所述前支撐梁(1)之間,若干個所述橫梁(12)的左端穿過所述右縱梁(11)固定連接所述右支撐梁(10),若干個所述橫梁(12)平行于所述前支撐梁(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所述橫梁(12)和兩個右斜支撐梁(3),兩個所述橫梁(12)包括上橫梁和下橫梁,所述上橫梁位于所述下橫梁的上方;一所述右斜支撐梁(3)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駕駛室右支撐梁(15)的底部側壁,一所述右斜支撐梁(3)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前支撐梁(1)的側壁;另一所述右斜支撐梁(3)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右縱梁(11)的側壁,另一所述右斜支撐梁(3)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下橫梁的側壁。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礦用自卸車的平臺骨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斜支撐梁(4),所述左斜支撐梁(4)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駕駛室后支撐梁(6)底部側壁,所述左斜支撐梁(4)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前支撐梁(1)的側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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