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反射率聚碳酸酯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26339.4 | 申請日: | 2013-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668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阿曼達·瑪麗·弗洛里斯;萬迪塔·派-帕朗亞佩 | 申請(專利權)人: | 沙特基礎全球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9/00 | 分類號: | C08L69/00;C08K13/06;C08K9/04;C08K9/02;C08K5/526;C08K3/22;C08K5/42;C08K5/3475;C09D169/00;C09D5/33;C09D7/12;F21V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張英,宮傳芝 |
| 地址: | 荷蘭貝爾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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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反射率 聚碳酸酯 | ||
1.一種照明設備,包括:
LED;
反射器,所述反射器包括反射表面,其中所述反射表面包括包含以下的組合物:
聚碳酸酯;
基于聚碳酸酯組合物的總重量,12.5wt%至15wt%的二氧化鈦;以及
可選的UV穩定劑;
其中,基本上由所述聚碳酸酯、所述二氧化鈦以及所述可選的UV穩定劑組成的板具有大于或等于96.5%的反射率,其通過利用Gretag Macbeth Coloreye分光光度計(D65光源、10度觀測器、包括UV)在680nm的波長處進行的反射率測量確定;以及
與所述反射器物理接觸的透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組合物不含阻燃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最大反射率是大于或等于9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組合物具有5至50克/10分鐘的熔體體積速率,其根據ASTM D1238-04在300℃利用1.2千克重量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二氧化鈦具有30nm至500nm的平均粒度和/或其中所述二氧化鈦包括涂布的二氧化鈦,其中所述二氧化鈦涂布有氧化鋁和/或聚硅氧烷。
6.一種反射光的方法,包括:
用來自LED的光照明反射表面,
其中,所述反射表面包括包含以下的聚碳酸酯組合物:
聚碳酸酯;
基于所述聚碳酸酯組合物的總重量,12.5wt%至15wt%的二氧化鈦;以及
可選的UV穩定劑;
其中,基本上由所述聚碳酸酯、所述二氧化鈦以及所述可選的UV穩定劑組成的板具有大于或等于96.5%的反射率,其通過利用Gretag Macbeth Coloreye分光光度計(D65光源、10度觀測器、包括UV)在680nm的波長處進行的反射率測量確定。
7.一種照明設備,包括:
LED;
反射表面,其中所述反射表面包括包含以下的組合物:
聚碳酸酯;
基于聚碳酸酯組合物的總重量,12.5wt%至15wt%的二氧化鈦;
阻燃劑;以及
可選的UV穩定劑;
其中,基本上由所述聚碳酸酯、所述二氧化鈦、所述阻燃劑以及所述可選的UV穩定劑組成的板具有大于或等于96.5%的反射率,其通過利用Gretag Macbeth Coloreye分光光度計(D65光源、10度觀測器、包括UV)在680nm的波長處進行的反射率測量確定;
其中,根據ASTM D1238-04在300℃利用1.2千克重量確定的所述組合物的熔體體積速率是5至30克/10分鐘;其中,當以1.5mm棒的形式時,所述組合物達到大于或等于85%的UL94V0初次通過的概率;以及其中,當以3.00mm板的形式時,在70℃下168小時以后以及在23℃下48小時以后,所述組合物能夠達到UL94 5VA等級;以及
與反射器物理接觸的透鏡。
8.一種照明設備,包括:
反射表面,其中所述反射表面包括包含以下的組合物:
聚碳酸酯;
基于聚碳酸酯組合物的總重量,7wt%至15wt%的二氧化鈦;
阻燃劑;以及
可選的UV穩定劑;
其中,基本上由所述聚碳酸酯、所述二氧化鈦、所述阻燃劑以及所述可選的UV穩定劑組成的板具有大于或等于96.5%的反射率,其通過利用Gretag Macbeth Coloreye分光光度計(D65光源、10度觀測器、包括UV)在680nm的波長處進行的反射率測量確定;
其中,根據ASTM D1238-04在300℃利用1.2千克重量確定的所述組合物的熔體體積速率是5至30克/10分鐘;其中,當以1.5mm棒的形式時,所述組合物達到大于或等于85%的UL94V0初次通過的概率;以及其中,當以3.00mm板的形式時,在70℃下168小時以后以及在23℃下48小時以后,所述組合物能夠達到UL94 5VA等級;
LED;以及
為LED提供電力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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