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摩擦電發(fā)生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25561.2 | 申請日: | 2017-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596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卞卿溵;金在瑛;薛珉洙;申鉉振;白正民;梁宇正;芮秉旭;李在元;李鎮(zhèn)杓;金京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蔚山科學技術院 |
| 主分類號: | H02J7/32 | 分類號: | H02J7/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弋桂芬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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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摩擦 發(fā)生器 | ||
1.一種摩擦電發(fā)生器,包括:
彼此間隔開的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
第一充電部,其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上;
第二充電部,其被構造為在所述第一充電部的表面上滑動使得所述第一充電部和所述第二充電部通過彼此接觸而帶上相反極性的電;以及
接地單元,其被構造為根據(jù)所述第二充電部的移動而將所述第二充電部間歇地電連接到電荷儲存器,
其中所述第二充電部被構造為在所述第二電極的表面上以及在所述第一充電部的所述表面上滑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在所述第二充電部滑動的方向上彼此間隔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充電部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的面對所述第二充電部的上表面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二充電部被構造為在相對于所述第一充電部旋轉(zhuǎn)的同時在所述第一充電部上滑動,以及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在與所述第二充電部滑動的方向垂直的方向上彼此間隔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充電部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的面對所述第二充電部的下表面上。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接地單元電連接到所述電荷儲存器,以及所述接地單元包括導電柱,該導電柱構造為在所述第二充電部旋轉(zhuǎn)時間歇地接觸所述第二充電部。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接地單元包括在所述第二充電部旋轉(zhuǎn)的方向上交替布置的導電構件和絕緣構件,以及
所述導電構件電連接到所述電荷儲存器并被構造為間歇地接觸所述第二充電部。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充電部和所述第二充電部以及所述第二電極具有扇形。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還包括:
第一磁性部,其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之下;以及
第二磁性部,其設置在所述第二電極之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二電極被構造為通過所述第一磁性部與所述第二磁性部之間的磁力而相對于所述第二充電部移動,以及
所述第一磁性部和所述第二磁性部的相互面對的表面具有相同的極性。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磁性部與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一充電部互鎖。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二充電部的下表面在所述第二充電部相對于所述第一充電部旋轉(zhuǎn)的同時接觸所述第一充電部的上表面。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一電極、所述第一充電部、所述接地單元和所述第一磁性部被構造為彼此互鎖并相對于所述第二充電部旋轉(zhuǎn)。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所述第二電極和所述第二充電部取決于所述第一磁性部與所述第二磁性部之間的距離而彼此接觸或彼此分離。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當所述第一充電部和所述第二充電部彼此接觸時,與所述第二磁性部互鎖的所述第二電極接觸所述第二充電部的上表面。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電發(fā)生器,其中通過所述第二充電部在所述第一充電部的所述表面上的滑動,所述第一充電部帶負電荷,所述第二充電部帶正電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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