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維護維修結構的混合式排氣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25346.2 | 申請日: | 2017-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706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3 |
| 發明(設計)人: | 樸泰業;崔淑花 | 申請(專利權)人: | 奔特蘭換氣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7/007 | 分類號: | F24F7/007;E04F17/02;F24C15/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金紅蓮 |
| 地址: | 201202 上海市浦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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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維護維修 電動機外殼 氣流引導構件 蓋子構件 排氣裝置 送風部 溝道 驅動電動機 垂直設置 送風風扇 支承構件 放射狀 開放面 外周面 支承部 緊固 開放 | ||
本發明公開的內容涉及具有維護維修結構的混合式排氣裝置,包括:支承構件(110)、多個氣流引導構件(120)、蓋子構件(140)、送風部(160)以及維護維修部(130),維護維修部(130)包括:安裝有具備送風風扇(162)的驅動電動機(161)并垂直設置的電動機外殼(131);在電動機外殼(131)的外周面以放射狀水平延伸的支承用梁(132);以及固定于支承部(112)的U形剖面的連接溝道(134),是一側開放的U形溝道,在開放面(136)插入、緊固有上述支承用梁(132),使得在上方分離出蓋子構件(140)、氣流引導構件(120)后,再分離緊固、固定于連接溝道(134)的電動機外殼(131)的支承用梁(132),由此能在上方引出送風部(160)。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設置于建筑物樓頂并將建筑物的室內空氣排出到外部的換氣口(以下稱作排氣裝置),尤其涉及將無動力式通風結構和動力式排氣裝置混合得到的排氣裝置(以下稱作混合式排氣裝置),其中無動力式通風結構通過基于伯努利原理的自然循環將室內氣流進行排氣,動力式排氣裝置具備強制送風裝置,尤其涉及具備維護維修結構的排氣裝置,其使得在這種混合式排氣裝置的設置、應用中送風部或氣流引導部的部件發生老化或故障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更換、修理時,作業人員無需到煙囪內部而在建筑物樓頂、屋頂等就能分離出發生故障的強制送風部等。
背景技術
通常,為了將建筑物內的空氣、氣體或粉塵排出,在高層建筑物的樓頂及天花板上,在煙囪(排氣管道)等設有排氣裝置,這種排氣裝置而言,存在根據伯努利定理、因外氣的氣流壓力而將內部室內氣流進行排氣的無動力式通風裝置(參照圖1a),已知的還有通過電動機驅動來驅動送風風扇、利用電開關對其進行強制送風來將建筑物內的空氣或粉塵排出的強制送風裝置。
另外,還已知無動力結構的通風裝置、動力式換氣裝置、以及將上述無動力式通風裝置和動力式換氣裝置混合得到的混合式通風裝置(參見圖1b),其中,無動力結構的通風裝置中將內部形成有開口部(氣流排氣路徑)和氣流導流部的氣流引導構件通過多個間隔物與上方被切斷的蓋子構件隔開間隔進行組裝(當然,各間隔物彼此之間利用螺母進行緊固),從而在形成有氣流導流部的氣流引導板的疊層狀態下通過外部氣流壓力將內部室內氣流進行排氣,動力式換氣裝置由在氣流引導部的中間部垂直設置從而對下部氣流進行強制送風的驅動電動機和設置于該驅動電動機的送風風扇、以及以規定控制單元來驅動送風風扇的強制送風裝置來構成。
然而,這種動力式或混合有動力式送風裝置的混合式通風裝置通過在建筑物樓頂或屋頂所設的排氣管道的上部安裝支承構件,并在上述支承構件的內部組裝送風風扇、驅動電動機等送風部來進行設置。
具備這種強制送風裝置的排氣裝置的設置應用而言,存在如下問題。
即,以往,為了將這種強制送風裝置(以下稱作強制送風部)分離,作業人員需要進入高層建筑物的煙囪內部,利用梯子等將累積有灰塵、煤煙等的送風裝置、氣流引導裝置進行分解、解體,然而,實際上,在高層建筑物的煙囪內部無法使用高梯,因此幾乎無法進行在大型建筑物的煙囪內將強制送風裝置進行解體、分解的作業,結果是,由于該作業難度較大,產生昂貴的維修作業費用,需要其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具備維護維修結構的混合式排氣裝置,對以往設于高層建筑物等的煙囪(以下,稱作排氣通過口)等的驅動電動機和送風風扇形成為一體的強制送風裝置或設有其的設置結構等的故障進行維修而分離或解體的情況下,作業人員無需進入排氣通過口內部就能在屋頂或高層建筑物的樓頂進行強制送風裝置、排氣裝置、設置結構等的修理和更換等維修。
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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