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跨座式可移動對接的軌道梁及其使用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08317.5 | 申請日: | 2017-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780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耀;雷慧鋒;劉亞東;李雅紅;張建東;于勝利;解麗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工程設計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B25/24 | 分類號: | E01B25/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智東方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11578 | 代理人: | 關兆輝,程立民 |
| 地址: | 100055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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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跨座式可 移動 對接 軌道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種跨座式可移動對接的軌道梁,其包括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驅(qū)動裝置以及轉動裝置,所述第一軌道梁以及第二軌道梁均具有樞軸端以及活動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軌道梁以及第二軌道梁分別設置于道路的兩側;
每一所述活動端均對應連接有所述驅(qū)動裝置,所述驅(qū)動裝置分別用于驅(qū)動所述第一軌道梁以及第二軌道梁以各自樞軸端為回轉中心進行擺動;
每一所述樞軸端均對應連接有所述轉動裝置,所述轉動裝置分別用于在所述驅(qū)動裝置的帶動下發(fā)生轉動;
分別設置于道路兩側的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在所述驅(qū)動裝置的驅(qū)動下進行對接,形成跨過所述道路的運行線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端均連接有樞軸端固定段,且所述樞軸端固定段均固定于地面;所述活動端均連接有活動端固定段,且所述活動端固定段均固定于地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活動端下部以及每一所述樞軸端的下部均分別固定連接有活動端支撐組件以及樞軸端支撐組件;所述支撐組件的底部設置滾動輪;且所述樞軸端支撐組件連接所述轉動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端支撐組件以及樞軸端支撐組件之間還設置有至少一組固定連接所述軌道梁下部的中間支撐組件,所述中間支撐組件的底部設置滾動輪。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裝置包括:樞軸端尾軸和連接板;
所述樞軸端尾軸包括:轉軸、軸承以及軸套,所述轉軸垂直于所述軌道梁轉動的表面,且所述轉軸外依次套接軸承和軸套;所述軸套的底部固定于基礎底板;所述軸套通過所述連接板與所述樞軸端支撐組件相連,使得所述樞軸端在所述樞軸端支撐組件的帶動下圍繞所述轉軸轉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軌道梁和/或第二軌道梁為鋼板圍成的箱型鋼梁。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驅(qū)動裝置包括:電動機、齒輪組以及驅(qū)動臺車;所述齒輪組的一端連接所述電動機,另一端連接所述驅(qū)動臺車的滾動輪;所述驅(qū)動臺車的滾動輪在所述電動機的驅(qū)動下滾動,帶動所述軌道梁擺動。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對對接前的第一軌道梁和/或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位置進行鎖定的第一鎖定裝置,所述第一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活動端的鎖定槽和設置于所述活動端固定段的電動推桿和鎖銷,所述電動推桿的后部可活動地連接所述活動端固定段,首部連接所述鎖銷,所述鎖銷的形狀與所述鎖定槽的形狀相配合。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對對接后的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位置進行鎖定的第二鎖定裝置,所述第二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軌道梁的活動端的鎖定槽和設置于所述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的電動推桿和鎖銷,所述電動推桿的后部可活動地連接所述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首部連接所述鎖銷,所述鎖銷的形狀與所述鎖定槽的形狀相配合;
或,設置于所述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的鎖定槽和設置于所述第一軌道梁的活動端的電動推桿和鎖銷,所述電動推桿的后部可活動地連接所述第一軌道梁的活動端,首部連接所述鎖銷,所述鎖銷的形狀與所述鎖定槽的形狀相配合。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軌道梁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根據(jù)指令解除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的鎖定;
S2、所述驅(qū)動裝置釋放動力,驅(qū)動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以各自樞軸端為回轉中心進行擺動;
S3、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帶動各自所述樞軸端轉動,使得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在所述驅(qū)動裝置的驅(qū)動下進行對接,形成跨過所述道路的運行線路;
S4、所述第一軌道梁、第二軌道梁的活動端到達指定位置后,鎖定兩個對接后的所述活動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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