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叉式托架的側板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307999.8 | 申請日: | 2017-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893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fā)明(設計)人: | M·斯滕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斯特-耶魯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9/12 | 分類號: | B66F9/1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永建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托架 | ||
1.一種用于叉式升降車的托架,其包括:
框架;
固定至所述框架的第一側板,所述第一側板包括上部部分、中間部分和下部部分,所述第一側板具有附接至所述上部部分的導向件和附接至所述下部部分的導向件;
固定至所述框架的第二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包括上部部分、中間部分和下部部分,所述第二側板具有附接至所述上部部分的導向件和附接至所述下部部分的導向件;
其中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被構造且成形成使得,當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被固定至所述框架時,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中間部分之間的距離“D”大于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上部部分之間的距離“d”,
其中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被構造且成形成使得,當附接至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的導向件處于立柱的垂直通道內(nèi)時,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中間部分處于所述立柱的垂直通道內(nè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叉式升降車的托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件包括滾輪。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叉式升降車的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側板的中間部分的寬度“w”小于配置成承載所述托架的立柱的通道的寬度“W”;并且
所述第二側板的中間部分的寬度“w”小于配置成承載所述托架的所述立柱的通道的寬度“W”。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叉式升降車的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被構造且成形成使得,當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被固定至所述框架時,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中間部分之間的距離“D”大于所述第一側板和所述第二側板的下部部分之間的距離“dd”。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叉式升降車的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距離“d”和所述距離“dd”相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海斯特-耶魯集團有限公司,未經(jīng)海斯特-耶魯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307999.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