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降低抄表風險的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299838.9 | 申請日: | 2017-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229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1 |
| 發明(設計)人: | 趙建文;高運興;劉繼彥;師磊;張虓;任謙;游菲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泰安供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唐維虎 |
| 地址: | 271000***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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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降低 風險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力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降低抄表風險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為了降低抄表人員的抄表差錯帶來的風險,電力運行單位需要經常開展業務技能培訓,建立抄表質量的稽查、考核制度,并定期進行抄表區責任人的輪換等;但是,上述措施無法避免大多數的抄表風險,許多電力運營單位管轄的區域內,黑戶、漏戶、電力線損等數值依然較高。
針對現有的抄表方式風險較高的問題,尚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降低抄表風險的方法和裝置,以降低抄表方式的風險性,保障電力運營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降低抄表風險的方法,包括:獲取當前區域的預設時間段內用戶的抄表數據和繳費數據;繳費數據包括用戶的欠費數據;根據抄表數據和繳費數據,對用戶進行用電行為分析;其中,用電行為包括用電量和/或欠費記錄;根據用戶的用電行為分析結果,生成與用戶對應的抄表風險應對措施。
結合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根據抄表數據,對用戶進行用電行為分析,包括:根據用戶的屬性類別,對當前區域內的用戶進行分類;計算每個類別內用戶的平均用電量和用電量的平均波動曲線;計算當前類別內用戶的用電量與平均用電量的用電量差值,以及當前類別內用戶的用電量的波動曲線與平均波動曲線的波動差值;判斷當前類別內的用戶的用電量差值是否超出預設的用電量差值閾值,或者,當前類別內的用戶的波動差值是否超出預設的波動閾值;如果是,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如果否,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正常。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根據用戶的用電行為分析結果,生成與用戶對應的抄表風險應對措施,包括:當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時,獲取用戶對應的子區域的電力線損數據;判斷子區域的電力線損數據是否超出預設的電力線損閾值;如果是,生成用戶對應的線路巡檢任務信息。
結合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根據繳費數據,對用戶進行用電行為分析,包括:從用戶的繳費數據中提取用戶的欠費金額和欠費頻率;判斷用戶的欠費金額是否超出預設的金額閾值,或者,欠費頻率是否超出預設的頻率閾值;如果是,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如果否,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正常。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施方式,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根據用戶的用電行為分析結果,生成與用戶對應的抄表風險應對措施,包括:當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時,生成用戶對應的抄表操作信息;其中,抄表操作信息包括抄表頻率、欠費額度和催繳方式。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降低抄表風險的裝置,包括:數據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當前區域的預設時間段內用戶的抄表數據和繳費數據;繳費數據包括用戶的欠費數據;分析模塊,用于根據抄表數據和繳費數據,對用戶進行用電行為分析;其中,用電行為包括用電量和/或欠費記錄;措施生成模塊,用于根據用戶的用電行為分析結果,生成與用戶對應的抄表風險應對措施。
結合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分析模塊包括:分類單元,用于根據用戶的屬性類別,對當前區域內的用戶進行分類;第一計算單元,用于計算每個類別內用戶的平均用電量和用電量的平均波動曲線;第二計算單元,用于計算當前類別內用戶的用電量與平均用電量的用電量差值,以及當前類別內用戶的用電量的波動曲線與平均波動曲線的波動差值;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當前類別內的用戶的用電量差值是否超出預設的用電量差值閾值,或者,當前類別內的用戶的波動差值是否超出預設的波動閾值;第一確定單元,用于如果用電量差值超出預設的用電量差值閾值,或者,波動差值是否超出預設的波動閾值,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第二確定單元,用于如果用電量差值沒有超出預設的用電量差值閾值,且,波動差值沒有超出預設的波動閾值,確定用戶的用電行為正常。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二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上述措施生成模塊包括:獲取單元,用于當用戶的用電行為異常時,獲取用戶對應的子區域的電力線損數據;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判斷子區域的電力線損數據是否超出預設的電力線損閾值;信息生成單元,用于如果子區域的電力線損數據超出預設的電力線損閾值,生成用戶對應的線路巡檢任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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