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和鋰離子電池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297456.2 | 申請日: | 2017-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080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石橋;林木崇;胡時光;劉瑞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6 | 分類號: | H01M10/0566;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 44237 | 代理人: | 黃志云 |
| 地址: | 518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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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電池 水電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結構式Ⅰ所示的化合物A和結構式Ⅱ所示的化合物B,
所述結構式Ⅰ中,R7、R8各自獨立地選自氫原子、鹵素原子或-O-R9、芳基中的一種,其中,n為正整數(shù),R9為C1-C4的烷基;
所述結構式Ⅱ中,R1、R2、R3、R4、R5、R6各自獨立地選自氫原子、氟原子或C1-C5基團中的一種,所述C1-C5基團選自三氟甲基、烴基、含氧烴基、含硅烴基、氰基取代的烴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B選自下述結構所示化合物1-9中的一種或多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以所述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的總質(zhì)量為100%計,所述化合物B的質(zhì)量百分含量為0.1-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A選自下述結構所示化合物10-13中的一種或多種,
且所述化合物10、化合物11、化合物12、化合物13中,n為正整數(sh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以所述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的總質(zhì)量為100%計,所述化合物A的質(zhì)量百分含量為0.1-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離子非水電解液還包括不飽和環(huán)狀碳酸酯類化合物、氟代環(huán)狀碳酸酯類化合物、磺酸內(nèi)酯類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飽和環(huán)狀碳酸酯類化合物包括碳酸亞乙烯酯、碳酸乙烯亞乙酯中的至少一種;所述氟代環(huán)狀碳酸酯類化合物包括氟代碳酸乙烯酯;所述磺酸內(nèi)酯類化合物選自1,3-丙烷磺內(nèi)酯、1,4-丁烷磺內(nèi)酯、1,3-丙烯磺內(nèi)酯中的至少一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包括鋰鹽,所述鋰鹽選自LiPF6、LiBF4、LiBOB、LiDFOB、LiN(SO2CF3)2、LiN(SO2C2F5)2、LiC(SO2CF3)3、LiN(SO2F)2中的一種或多種。
9.一種鋰離子電池,包括正極、負極、設置在所述正極和所述負極之間的隔膜、以及電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液為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鋰離子電池非水電解液。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包括正極活性材料,所述正極的活性物質(zhì)為LiNixCoyMnzL(1-x-y-z)O2、LiCox’L(1-x’)O2、LiNix”L’y’Mn(2-x”-y’)O4、Liz’MPO4中的至少一種,其中,L為Al、Sr、Mg、Ti、Ca、Zr、Zn、Si或Fe中的至少一種,0≤x≤1,0≤y≤1,0≤z≤1,0<x+y+z≤1,0x’≤1,0.3≤x”≤0.6,0.01≤y’≤0.2,L’為Co、Al、Sr、Mg、Ti、Ca、Zr、Zn、Si、Fe中的至少一種;0.5≤z’≤1,M為Fe、Mn、Co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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