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扶手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84436.1 | 申請日: | 2017-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643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T·西斯;H·凱勒;J·伯迪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瑞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75 | 分類號: | B60N2/75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呂晨芳 |
| 地址: | 德國烏***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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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扶手 | ||
1.扶手,包括臂支承部(11),所述臂支承部借助調節裝置(10)豎直能調節地保持在車輛結構上,其中,所述調節裝置具有包括至少一個配置給車輛結構的導向軌道的導向裝置,至少一個配置給臂支承部(11)的運行件(13)豎直地在所述導向軌道上引導,其中,所述臂支承部包括兩個部件,并且每個部件保持在一個運行件上,并且每個運行件在兩個導向軌道上引導,扶手具有鎖定裝置,借助所述鎖定裝置,每個運行件(13)能夠在其豎直的位置中鎖定。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由直線導向裝置形成。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軌道由至少一個導向桿(14a、14b)形成。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導向桿(14a、14b)具有圓柱形的橫截面。
5.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調節裝置具有至少第一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13)的側向區域以及第二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13)的側向區域并且同步裝置(19)引導運行件(13)的運動,使得防止運行件(13)相對導向桿(14a、14b)傾斜,其方式是:同步裝置使所述第一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的側向區域以及所述第二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的側向區域的運動同步。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13)的側向區域以及第二對導向軌道和運行件(13)的側向區域具有齒條和與齒條處于嵌接中的齒輪并且所述齒輪與齒輪軸運動連接。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臂支承部借助鎖定裝置能夠固定在至少一個豎直的位置中。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鎖定裝置具有配置給臂支承部的卷簧。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卷簧與導向桿或齒輪軸共同作用并且能夠在鎖定位置和脫開位置之間調節,其中,臂支承部在鎖定位置中在設定的豎直的位置中鎖定并且在脫開位置中能夠沿豎直方向調節。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其特征在于,臂支承部由至少一個彈簧沿運動方向加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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