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64631.8 | 申請日: | 2017-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878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影;王瑩;趙鈺瓊;劉俊;張永發;李國強;李濤;王兆文;王宏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原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10B49/02 | 分類號: | C10B49/02;C10B57/08;C10B39/00 |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衛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武建云 |
| 地址: | 030024 ***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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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低階 自燃 過程 能量 利用 方法 | ||
1.一種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水蒸氣、空氣、二氧化碳和氧氣中的一種或多種氣體的組合作為加熱介質A,加熱介質A與經過破碎篩分的煤料充分熱交換,直至煤料脫水過程完成;其中,低階煤在脫水過程中,加熱介質A的溫度為300~650℃之間;脫水過程完成后,煤料的溫度在90~110℃之間;
(2)、將氧氣或空氣的一種或兩種氣體組合作為氣體B,將水蒸氣、二氧化碳或氮氣的一種或多種氣體的組合作為控制氣體C,將氣體B和氣體C按比例混合均勻得到混合氣體;當煤料溫度低于300℃時,氣體B和氣體C的體積混合比例為:1:0~0.5,當煤料溫度高于300℃時,氣體B和氣體C的體積混合比例為:0~1:1;
(3)、將步驟(1)脫水完成的煤料與步驟(2)得到的混合氣體充分接觸,混合氣體的初始溫度為550~650℃,在煤料處于非燃燒狀態下的自熱-自燃階段,氣體B與氣體C構成的混合氣體溫度調整為100~350℃,煤料在非燃燒狀態下的自熱-自燃階段完成炭化過程,該階段以半焦成熟作為結束;
(4)、將空氣、氮氣、二氧化碳和水蒸氣一種或多種的組合作為熱交換介質氣體D,用熱交換介質氣體D對步驟(3)所得到的半焦進行熄焦過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低階煤的粒徑為1~9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低階煤在脫水過程中產生的水蒸氣補充作為加熱介質A重復利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混合氣體的體積空速為0~250000h-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煤料在100~300℃低溫階段提供外加熱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熱交換介質氣體D的初溫為0~70℃,熄焦過程結束時半焦的溫度降低到70℃以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熄焦完成后,對熱交換介質氣體D進行熱量和水蒸氣回收。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低階煤的自熱-自燃過程能量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熱交換介質氣體D中的一部分水蒸氣來自于步驟(1)脫水產生的水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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