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演示油起火的電鍋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263085.6 | 申請日: | 2017-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871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永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昌邑市創(chuàng)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25/00 | 分類號: | G09B2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1300 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演示 起火 電鍋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教學儀器領域,具體為一種演示油起火的電鍋。
背景技術
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時,其中有一項就是廚房炒鍋炒菜時起火,由于牽扯到的知識稍微復雜,不能簡單的搬到課堂中進行教學演示,老師采取的辦法就是講解、學生記憶,這樣的教學效果并不理想。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能夠方便演示廚房中食用油在炒菜的過程中起火的條件及處理方法,提供了一種演示油起火的電鍋。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演示油起火的電鍋,包括電源線、開關、手柄、噴霧壓桿、鍋體、支架、加熱盤、點火器、點火開關、噴霧瓶、噴霧頭,所述加熱盤固定于鍋體底部,通過開關與電源線連接,所述支架固定在鍋體底部,所述電源線與開關、加熱盤電連接,所述電源線與點火開關、點火器電連接;所述噴霧壓桿分別與噴霧頭、噴霧瓶連接,所述噴霧頭、點火開關伸入到鍋體中,所述點火開關、噴霧瓶固定在手柄上。
優(yōu)選的,所述鍋體為304不銹鋼,所述支架為鋁合金,所述手柄上附有隔熱材料如橡膠、塑料等、所述噴霧頭為金屬材料。
在進行教學演示時使用時,把噴霧瓶裝入適量的水,把食用油加入鍋體,通過電源線給本發(fā)明通電,按下開關加熱盤開始工作,當油的溫度升高出現(xiàn)較多的油煙時,按下噴霧壓桿,噴霧頭噴出水,霧化的水落入鍋體中立即被氣化,油煙更濃,形成較多的油蒸汽,此時按一下點火開關,點火器放電,油蒸汽被點燃,鍋體中的油燃燒,此時可在鍋體中放入蔬菜、蒙上石棉布或蓋上蓋子,鍋體中的火會熄滅,在演示過程中可以向學生生動展示,燃燒需要的條件等等。教師也可以根據(jù)教學的需要進行使用的拓展和開發(fā)。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設計科學、能夠在安全教育過程中直觀演示油起火的條件,使用安全可靠,具有較好的實際應用價值和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中:1-電源線,2-開關,3-手柄,4-噴霧壓桿,5-鍋體,6-支架,7-加熱盤,8-點火器,9-噴霧瓶,10-點火開關,11-噴霧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演示油起火的電鍋,包括電源線1、開關2、手柄3、噴霧壓桿4、鍋體5、支架6、加熱盤7、點火器8、點火開關10、噴霧瓶9、噴霧頭11,所述加熱盤固定于鍋體底部,通過開關2與電源線1電連接,所述支架6固定在鍋體5底部,所述電源線1與開關2、加熱盤7電連接,所述電源線1與點火開關10、點火器8電連接;所述噴霧壓桿4分別與噴霧頭11、噴霧瓶9連接,所述噴霧頭11、點火開關10伸入到鍋體5中,所述點火開關10、噴霧瓶9固定在手柄3上。
優(yōu)選的,所述鍋體為304不銹鋼,所述支架6為鋁合金,所述手柄3上附有隔熱材料如橡膠、塑料等、所述噴霧頭11為金屬材料。
在進行教學演示時使用時,把噴霧瓶9裝入適量的水,把食用油加入鍋體5,通過電源線1給本發(fā)明通電,按下開關2,加熱盤7開始工作。當油的溫度升高出現(xiàn)較多的油煙時,斷開開關2 ,按下噴霧壓桿4,噴霧頭11噴出水,霧化的水落入鍋體5中立即被氣化,油煙更濃,形成較多的油蒸汽。此時按一下點火開關10,點火器8放電,油蒸汽被點燃,鍋體5中的油燃燒。可在鍋體5中放入蔬菜、蒙上石棉布或蓋上蓋子,鍋體5中的火會熄滅,在演示過程中可以向學生生動展示燃燒需要的條件等等。教師也可以根據(jù)教學的需要進行使用的拓展和開發(fā)。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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