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應用程序推廣方法、裝置及服務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32425.9 | 申請日: | 2017-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799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田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51 | 分類號: | G06F9/451;G06F3/048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浩百睿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4 | 代理人: | 謝湘寧;張文華 |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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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用程序 推廣 方法 裝置 服務端 | ||
1.一種應用程序推廣方法,應用于服務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推廣方法包括:
當第三方軟件處于場景試用模式時,響應用戶的操作,調用與所述場景試用模式對應的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
觸發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向所述用戶推廣所述應用程序;
其中,所述當第三方軟件處于場景試用模式時,響應用戶的操作,調用與所述場景試用模式對應的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的步驟之前還包括:建立所述第三方軟件的多個所述場景試用模式與所述應用程序的多個預設功能的一一對應關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推廣方法還包括:
依據預設的試用規則終止調用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
所述觸發提示信息的步驟包括:
當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被終止調用時,觸發第一提示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提示信息的步驟還包括:
當所述第三方軟件處于所述場景試用模式時,觸發第二提示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第三方軟件處于場景試用模式時,響應用戶的操作,調用與所述場景試用模式對應的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通過應用程序編程接口偵測所述第三方軟件是否處于所述場景試用模式。
5.一種應用程序推廣裝置,應用于服務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包括:
功能調用模塊,用于當第三方軟件處于場景試用模式時,響應用戶的操作,調用與所述場景試用模式對應的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
信息觸發模塊,用于觸發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向所述用戶推廣所述應用程序;
其中,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還包括設置模塊,所述設置模塊用于建立所述第三方軟件的多個所述場景試用模式與所述應用程序的多個預設功能的一一對應關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調用模塊還用于依據預設的試用規則終止調用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所述信息觸發模塊用于當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被終止調用時,觸發第一提示信息。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觸發模塊還用于當所述第三方軟件處于所述場景試用模式時,觸發第二提示信息。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還包括偵測模塊,所述偵測模塊用于通過應用程序編程接口偵測所述第三方軟件是否處于所述場景試用模式。
9.一種服務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端包括:
存儲器;
處理器;及
應用程序推廣裝置,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包括一個或多個由所述處理器執行的軟件功能模塊,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包括:
功能調用模塊,用于當第三方軟件處于場景試用模式時,響應用戶的操作,調用與所述場景試用模式對應的所述應用程序的預設功能;
信息觸發模塊,用于觸發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向所述用戶推廣所述應用程序;
其中,所述應用程序推廣裝置還包括設置模塊,所述設置模塊用于建立所述第三方軟件的多個所述場景試用模式與所述應用程序的多個預設功能的一一對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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