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晶顯示面板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221853.1 | 申請日: | 2017-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07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元行;朱繹樺;蔡壽金;陳國照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9 | 分類號: | G02F1/1339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 地址: | 361101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晶顯示 面板 | ||
1.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基板與所述第二基板之間的框膠,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還包括顯示區與非顯示區,所述框膠位于所述非顯示區并圍繞所述顯示區設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還包括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第一隔墊物以及第二隔墊物,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壁與所述第二凹槽的槽壁之間形成凸起;
其中,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均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位于所述框膠與所述顯示區之間,所述第一凹槽設置于所述框膠與所述第二凹槽之間;
所述第一隔墊物自所述第二基板延伸至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第二隔墊物自所述第二基板延伸至所述凸起并與所述凸起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設有第一平坦化層,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形成于所述第一平坦化層上。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還包括第三隔墊物,所述第三隔墊物設置在所述第一平坦化層遠離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并且所述第三隔墊物設置在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顯示區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隔墊物的長度與所述第二凹槽的長度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3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還包括絕緣層和第四隔墊物,所述絕緣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平坦化層遠離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所述第四隔墊物設置在所述凸起與所述絕緣層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顯示區包括虛擬像素部,所述第二凹槽設置在所述虛擬像素部內,所述第一凹槽設置在所述框膠與所述虛擬像素部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第二基板一側依次設有柵極金屬層、源漏極金屬層和第三金屬層,所述柵極金屬層和所述源漏極金屬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平坦化層靠近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所述第三金屬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平坦化層遠離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所述第三隔墊物與所述第三金屬層同層形成。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隔墊物與所述第三金屬層同層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1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靠近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依次設有黑色矩陣和第二平坦化層,所述黑色矩陣與所述第二平坦化層之間設有朝向所述第一基板排布的至少一個色阻層,并且所述第一隔墊物的位置與所述色阻層的位置對應。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墊物與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接觸;或者
所述第一隔墊物與所述第一凹槽的槽底之間存在間隙,并且所述第一隔墊物靠近所述第一凹槽的一端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凹槽的寬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墊物的長度與所述第一凹槽的長度相同;或者
所述第一隔墊物包括沿所述第一凹槽的長度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個第一子隔墊物,并且相鄰的第一子隔墊物之間存在間隙。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隔墊物的長度與所述凸起的長度相同。
13.根據權利要求5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隔墊物包括沿所述凸起的長度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個第二子隔墊物,并且相鄰的所述第二子隔墊物之間存在間隙。
14.根據權利要求5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隔墊物的長度與所述凸起的長度相同。
15.根據權利要求13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隔墊物包括沿所述凸起的長度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個第四子隔墊物,并且相鄰的所述第四子隔墊物之間存在間隙。
16.根據權利要求15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子隔墊物與所述第四子隔墊物對齊;或者
所述第二子隔墊物設置在相鄰兩個所述第四子隔墊物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5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隔墊物和所述第四隔墊物由絕緣材料或導電材料制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廈門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未經廈門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221853.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鏡頭驅動設備和包括該鏡頭驅動設備的相機模塊
- 下一篇:一種攝像頭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