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驅動裝置以及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20119.3 | 申請日: | 2017-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0498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03 |
| 發明(設計)人: | 藤澤辰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蓓亞三美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2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王培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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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裝置 以及 照明 | ||
本發明提供驅動裝置以及照明裝置,在能夠將操作對象的朝向變更為期望的方向的同時能夠抑制由于操作對象的自重引起的不良。驅動裝置具備支承部、臂部、操作對象以及施力部。支承部具有電動的第一驅動源。臂部是一端部支承于支承部,并且能夠通過第一驅動源以從一端部延伸的另一端部的延伸方向的第一旋轉軸為中心轉動的臂部,并具有電動的第二驅動源。操作對象安裝于臂部的另一端部側,并能夠通過第二驅動源以與延伸方向交叉的第二旋轉軸為中心轉動。施力部沿著第二旋轉軸對操作對象向靠近臂部的方向施力。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驅動裝置以及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以往,提供能夠將聚光燈等的照射方向變更為任意方向的照明裝置。這樣的照明裝置(驅動裝置)例如通過從安裝于天花板面的支承部延伸的臂,從燈體的一側部一側能夠轉動地對燈體進行軸支。另外在該情況下,通過被軸支承于支承部的臂轉動來變更燈體的水平方向(平面方向)上的朝向,并通過被軸支承于臂部的燈體轉動來變更燈體的垂直方向(傾斜方向)上的朝向。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110717號公報
然而,在上述的以往技術中,例如難以在將光源、燈體等操作對象的朝向向期望的方向變為可變更的同時抑制由于操作對象的自重引起的不良。例如,在上述的驅動裝置中,因為操作對象從一側部一側被臂軸支承,所以例如在操作對象與臂部的連結部分有產生由操作對象的自重等引起不良的情況。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情況產生的,其目的在于提供在能夠將操作對象的朝向變更為期望的方向的同時能夠抑制由于操作對象的自重引起的不良的驅動裝置以及照明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的課題,實現目的,本發明的一方式的驅動裝置具備:支承部,其包括電動的第一驅動源;臂部,其是一端部被上述支承部,通過上述第一驅動源能夠以第一旋轉軸為中心轉動,其中,上述第一旋轉軸處于從上述一端部向另一端部延伸的延伸方向,并上述臂部包括電動的第二驅動源;操作對象,其安裝于上述臂部的上述另一端部一側,并能夠通過上述第二驅動源以與上述延伸方向交叉的第二旋轉軸為中心轉動;以及施力部,其能夠沿著上述第二旋轉軸對上述操作對象向靠近上述臂部的方向施力。
根據本發明的一方式,能夠將操作對象的朝向變更為期望的方向,并且能夠抑制由于操作對象的自重以引起的不良。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立體圖。
圖2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主視圖。
圖3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支承部的主要部分的立體圖。
圖4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臂部的一端部內的立體圖。
圖5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內齒輪部的俯視圖。
圖6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臂部的一端部內的立體圖。
圖7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臂部的另一端部內的主視圖。
圖8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臂部的另一端部內的主要部分的側視圖。
圖9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臂部的另一端部內的主要部分的立體圖。
圖10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軸支部的立體圖。
圖11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軸支部與臂部的另一端部的關系的立體圖。
圖12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軸承的配置的局部透視圖。
圖13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軸支部與光源部的關系的立體圖。
圖14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光源部的立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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