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以及移動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89101.1 | 申請日: | 2017-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868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會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50 | 分類號: | H04B1/50;H04B1/52;H04B1/525;H04B1/00;H04B1/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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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載波 聚合 射頻 電路 以及 移動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以及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載波聚合(Carrier Aggregation,CA)技術是一種增加傳輸帶寬的技術。CA技術可以將2~5個長期演進(Long Term Evolution,LTE)成員載波(Component Carrier,CC)聚合在一起,可以實現最大100MHz的傳輸帶寬,有效提高了用戶設備(User Equipment,UE)的下載速率。
目前為了實現載波聚合,防止多載波之間出現干擾,一般將多個載波分別用不同的功率放大器(power amplifier,PA)放大后進行發射。然而實踐中發現,將多個載波分別用不同的功率放大器依然會產生干擾。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以及移動終端,可以在載波聚合時,節省功率放大器的使用數量,節省物料成本。
本發明實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包括射頻收發器、功率放大器、射頻前端設備以及至少兩個雙工器,其中:
所述射頻收發器具有至少兩個發送端和至少兩個接收端,所述射頻收發器的第一發送端連接所述功率放大器的第一接收端,所述功率放大器的第一發送端連接第一雙工器的第一接收端,第一雙工器的第一發送端連接所述射頻前端設備的第一接收端,所述射頻前端設備的第一發送端連接所述第一雙工器的第二接收端,所述第一雙工器的第二發送端連接所述射頻收發器的第一接收端;
所述射頻收發器的第二發送端連接所述功率放大器的第二接收端,所述功率放大器的第二發送端連接第二雙工器的第一接收端,第二雙工器的第一發送端連接所述射頻前端設備的第二接收端,所述射頻前端設備的第二發送端連接所述第二雙工器的第二接收端,所述第二雙工器的第二發送端連接所述射頻收發器的第二接收端;所述第一雙工器為所述至少兩個雙工器中的任意一個,所述第二雙工器為所述至少兩個雙工器中的任意一個,所述第一雙工器與所述第二雙工器不相同;
所述射頻收發器用于向所述功率放大器發送至少兩個載波發射信號,所述射頻收發器還用于接收至少兩個載波接收信號。
本發明實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包括本發明實施例第一方面所描述的載波聚合射頻電路。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載波聚合射頻電路,可以通過一個功率放大器實現至少兩個載波信號的發送,與現有技術每個載波信號單獨用一個功率放大器相比可以在載波聚合時,節省功率放大器的使用數量,節省物料成本。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公開的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公開的另一種載波聚合射頻電路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公開的一種移動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方案,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明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及上述附圖中的術語“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區別不同對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順序。此外,術語“包括”和“具有”以及它們任何變形,意圖在于覆蓋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驟或單元的過程、系統、產品或設備沒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驟或單元,而是可選地還包括沒有列出的步驟或單元,或可選地還包括對于這些過程、產品或設備固有的其他步驟或單元。
在本文中提及“實施例”意味著,結合實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在說明書中的各個位置出現該短語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實施例,也不是與其它實施例互斥的獨立的或備選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顯式地和隱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可以與其它實施例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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