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向上充氣的車輛安全氣囊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87512.7 | 申請日: | 2017-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843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穆罕默德·奧瑪·法魯克;S·M·伊斯坎達爾·法魯克;迪恩·M·賈拉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20 | 分類號: | B60R2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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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向上 充氣 車輛 安全氣囊 | ||
1.一種車輛內部,所述車輛內部包含:
地板;
安全氣囊,所述安全氣囊由所述地板支撐并且可遠離所述地板充氣至充氣位置,所述安全氣囊包括外側板、內側板、以及限定在所述內側板和所述外側板之間的充氣腔;
在所述充氣位置的所述外側板和所述內側板圍繞橫向于所述地板的軸線沿著彎曲路徑延伸;
由所述地板支撐的座椅,所述彎曲路徑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座椅延伸;以及
致動器,所述致動器能夠被致動以使所述安全氣囊相對于所述座椅沿著所述彎曲路徑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由所述地板支撐的座椅,其中所述座椅相對于所述地板是可轉動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外側板和所述內側板各自沿著所述彎曲路徑從第一端部延伸至與所述第一端部間隔開的第二端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車頂,其中在所述充氣位置的所述安全氣囊具有由所述地板支撐的底部和鄰近所述車頂的頂部,所述外側板和所述內側板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從所述底部延伸至所述頂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外側板和所述內側板限定在所述底部沿著所述彎曲路徑從所述第一端部延伸的凹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彎曲路徑是弧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車頂,其中在所述充氣位置的所述安全氣囊具有由所述地板支撐的底部和鄰近所述車頂的頂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內側板和所述外側板關于所述軸線是同心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由所述地板支撐并且限定與所述安全氣囊對準的撕裂縫的內飾件。
10.一種車輛內部,所述車輛內部包含:
底座;
由所述底座支撐的座椅;
由所述底座支撐的安全氣囊,所述安全氣囊可遠離所述底座充氣至充氣位置,所述安全氣囊包括外側板、內側板、以及限定在所述內側板和所述外側板之間的充氣腔,在所述充氣位置的所述外側板和所述內側板圍繞橫向于所述底座的軸線沿著彎曲路徑延伸;
與所述安全氣囊流體連通的氣體發生器;以及
由所述底座支撐的連接至所述安全氣囊的致動器,所述致動器能夠被致動以使所述安全氣囊相對于所述座椅沿著所述彎曲路徑移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由所述底座支撐并且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座椅延伸的導軌,其中所述安全氣囊與所述導軌接合。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連接至所述致動器并且與所述導軌接合的滑動元件,所述安全氣囊固定至所述滑動元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地板,所述底座相對于所述地板固定。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從所述致動器延伸至所述安全氣囊的繩索。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地板,其中所述底座相對于所述地板是可轉動的。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氣體發生器由所述底座支撐。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車輛內部,其中所述氣體發生器由所述地板支撐。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車輛內部,進一步地包含固定至所述底座并且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座椅延伸的導軌,其中所述安全氣囊與所述導軌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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