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耳模型、人工頭部、使用它們的測量裝置以及測量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186648.6 | 申請日: | 2014-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77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池田智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瓷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R29/00 | 分類號: | H04R2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王艷春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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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模型 人工 頭部 使用 它們 測量 裝置 以及 測量方法 | ||
1.一種用于評價聲學裝置的測量裝置,所述聲學裝置配置為通過將所述聲學裝置放置在人耳內或通過按壓所述聲學裝置抵接所述人耳,而允許通過向人體傳遞振動使聲音被聽到,所述測量裝置包括:
耳模型單元,包括模擬人耳的耳模型以及與所述耳模型相連并具有人工外耳道的人工外耳道單元;以及
傳聲器,其中所述傳聲器被設置在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的、所述人工外耳道的與耳模型相對的終端處,并配置為測量通過振動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而產生的空氣傳導輻射成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傳聲器配置為測量來自所述聲學裝置的空氣傳導音和所述空氣傳導輻射成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包括人工軟骨單元,其中
所述人工軟骨單元位于所述耳模型中與耳屏對應的位置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人工軟骨單元嵌入所述耳模型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還包括:人的頭部模型,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附接至所述頭部模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能夠從所述頭部模型拆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還包括:基部,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附接至所述基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能夠從所述基部拆卸。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包括配置為保持所述聲學裝置的保持部。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頭部模型包括配置為保持所述聲學裝置的保持部。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具有由符合IEC60318-7的材料制造的一部分。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具有在20至60范圍內的肖氏硬度。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具有由肖氏硬度小于35的軟材料制造的一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與所述耳模型形成為一個整體或與所述耳模型結合。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裝置,其中所述傳聲器附接至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的終端。
16.一種測量聲學裝置的測量方法,所述聲學裝置配置為通過將所述聲學裝置放置在人耳內或通過按壓所述聲學裝置抵接所述人耳,而允許通過向人體傳遞振動使聲音被聽到,所述測量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使所述聲學裝置抵接耳模型單元,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包括模擬人耳的耳模型以及與所述耳模型結合的人工軟骨單元;
從所述聲學裝置產生測試音;以及
通過設置在所述耳模型單元中的人工外耳道單元的、人工外耳道的與耳模型相對的終端處的傳聲器檢測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的內壁中的空氣傳導輻射成分。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測量方法,其中所述傳聲器配置為測量來自所述聲學裝置的空氣傳導音和空氣傳單輻射成分。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測量方法,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具有由符合IEC60318-7的材料制造的一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測量方法,其中所述人工外耳道單元具有在20至60范圍內的肖氏硬度。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測量方法,其中所述耳模型單元具有由肖氏硬度小于35的軟材料制造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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