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發光機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86289.4 | 申請日: | 2017-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380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樸準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13/14;F21W101/02;F21W101/1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72003 | 代理人: | 崔炳哲,李英艷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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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發光 機構 | ||
1.一種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包括:
光源,
第一反射部,反射從所述光源出射的光,
透鏡,在其表面的一部分區域設置有所述第一反射部,
反射型熒光體,變換從所述第一反射部反射的光的波長并向所述透鏡反射;
所述反射型熒光體配置在所述透鏡的后方,與所述透鏡的背面相面對地設置,
所述第一反射部配置在偏離將所述光源和所述反射型熒光體銜接的延長線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透鏡的背面凹入,所述透鏡的前面凸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第一反射部設置在所述透鏡的背面,所述透鏡的背面是非球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第一反射部設置在所述透鏡的前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透鏡的背面是球面。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透鏡的背面的曲率小于所述透鏡的前面的曲率。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透鏡的背面的曲率是使從所述第一反射部反射的光進行透射的曲率。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第一反射部的截面形狀呈弧形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第一反射部是形成在所述透鏡的表面的凹鏡。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光源沿著與所述透鏡的光軸平行的方向出射光。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反射型熒光體配置在所述透鏡的光軸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光源配置在偏離所述透鏡的光軸的離軸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反射型熒光體包括:
反射部,用于反射光;
波長變換層,用于變換光的波長。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反射型熒光體還包括用于冷卻熱量的散熱構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在所述透鏡的表面還包括:
第二反射部,將從所述反射型熒光體反射的光向所述透鏡的后方反射。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其中,
所述透鏡的背面是平面,所述透鏡的前面凸出,
所述第一反射部設置在所述透鏡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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