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明膠復合吸附劑的高效水體中重金屬脫除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79420.4 | 申請日: | 2017-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4401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國強;吳中杰;許立國;張燕;侯亞琴;高堅;李貴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國家電網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26 | 分類號: | B01J20/26;B01J20/28;C02F1/28;B01J20/30;C02F101/20;C02F101/22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董潔 |
| 地址: | 250002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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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明膠 復合 吸附劑 高效 水體 重金屬 脫除 工藝 | ||
1.一種吸附廢水中重金屬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該明膠復合吸附劑是通過以下方法制備得到的:將食用明膠、聚乙烯醇和羧甲基纖維素鈉按照質量比(18~22):(1~20):1混合均勻,然后將混合粉末按照質量比1:(8~12)與水進行混合,邊加熱邊攪拌至75~85℃,在75~85℃保溫50~70min,得到吸漲后的凝膠狀溶液;再將吸漲后的凝膠狀溶液放入冰水浴繼續攪拌,在攪拌過程中滴加戊二醛溶液,滴加完畢后,繼續攪拌20~40min,最后進行干燥,即得明膠復合吸附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食用明膠、聚乙烯醇和羧甲基纖維素鈉的質量比20:3: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混合粉末與水的質量比為1:1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加熱至80℃,在80℃保溫60min。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戊二醛溶液與凝膠狀溶液的添加比例為(4~6)mL:100mL。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戊二醛溶液與凝膠狀溶液的添加比例為5mL:100mL。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戊二醛溶液的濃度為0.5~5%(w/w)。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戊二醛溶液的濃度為1%(w/w)。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膠復合吸附劑,其特征是:所述干燥溫度不超過80℃。
10.一種基于明膠復合吸附劑的高效重金屬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驟:
(1)明膠復合吸附劑制備:將食用明膠、聚乙烯醇和羧甲基纖維素鈉按照質量比(18~22):(1~20):1混合均勻,然后將混合粉末按照質量比1:(8~12)與水進行混合,邊加熱邊攪拌至75~85℃,在75~85℃保溫50~70min,得到吸漲后的凝膠狀溶液;再將吸漲后的凝膠狀溶液放入冰水浴繼續攪拌,在攪拌過程中滴加戊二醛溶液,滴加完畢后,繼續攪拌20~40min,最后進行干燥,即得明膠復合吸附劑;
(2)重金屬吸附去除:將水體進行攪拌,保證水流速為0.5m/s至1.0m/s,將明膠復合吸附劑和廢水依照質量比為1:106~1:103投加到水體中,繼續攪拌0.5~1h后,停止攪拌;
(3)吸附劑分離:停止攪拌后,等待吸附劑在水中自然沉降,待吸附劑沉降完全后,將上層水體分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1)中,戊二醛溶液應逐滴滴加,且在滴加過程中應保證100rpm以上的攪拌速度;
步驟(2)中,保證水體被攪動之后再加入明膠復合吸附劑;
步驟(3)中,吸附劑應充分沉降,而后進行水體和吸附劑的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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