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天線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79072.0 | 申請日: | 2017-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310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吳岷锜;陳義閔 | 申請(專利權)人: | 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38 | 分類號: | H01Q1/38;H01Q1/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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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天線 結構 | ||
1.一種天線結構,包括:
基板,具有一表面;
接地層,形成在該基板的該表面;
第一天線層,形成在該基板的該表面,且包括彼此連接的第一輻射部與第二輻射部;
第二天線層,形成在該基板的該表面,且包括彼此連接的第三輻射部與第四輻射部,該第三輻射部與該第一輻射部連接于一連接處,該連接處與該接地層彼此間隔,且該第四輻射部與該第二輻射部相面對且彼此間隔;
電感元件,跨接該接地層與該連接處;以及
電容元件,跨接該第四輻射部與該第二輻射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結構,還包括:
第一凹槽,設置于該第一輻射部與該第二輻射部彼此連接部位、該第一輻射部與該第二輻射部所圍繞形成的一槽孔;以及
第二凹槽,設置于該第三輻射部與該第四輻射部彼此連接部位、該第三輻射部與該第四輻射部所圍繞形成的另一槽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一天線層還包括第五輻射部,該第五輻射部自該第一輻射部往該接地層的方向延伸,而該接地層、該第一輻射部與該第五輻射部之間形成一第一共振腔。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二天線層還包括第六輻射部,該第六輻射部自該第三輻射部往該接地層的方向延伸,該接地層、該第三輻射部與該第六輻射部之間形成一第二共振腔。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一天線層還包括第五輻射部及第七輻射部,該第七輻射部自該第五輻射部往該接地層的方向延伸;該天線結構還包括第一饋入點,該第一饋入點位于該第七輻射部上。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二天線層還包括第六輻射部及第八輻射部,該第八輻射部自該第六輻射部往該接地層的方向延伸;該天線結構還包括第二饋入點,該第二饋入點位于該第八輻射部上。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一天線層還包括第五輻射部及第九輻射部,該第九輻射部自該第一輻射部延伸至與該第五輻射部相對配置;該第一輻射部、該第二輻射部、該第五輻射部與該第九輻射部共同構成一平面倒F型天線。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二天線層還包括第六輻射部及第十輻射部,該第十輻射部自該第三輻射部延伸至與該第六輻射部相對配置;該第三輻射部、該第四輻射部、該第六輻射部與該第十輻射部共同構成一平面倒F型天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結構,還包括第一凹槽及第二凹槽,該第一凹槽自該第二輻射部的邊緣延伸,該第二凹槽自該第三輻射部的邊緣延伸,且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彼此相通。
10.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接地層具有接地下邊緣,該第一輻射部具有第一上邊緣及第二上邊緣,該接地下邊緣鄰近且面向該第一上邊緣,其中該第一上邊緣與該第二上邊緣對齊。
11.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接地層具有接地下邊緣,該第一輻射部具有第一上邊緣及第二上邊緣,該接地下邊緣鄰近且面向該第一上邊緣,其中該第一上邊緣與該第二上邊緣之間具有高低差。
12.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三輻射部具有第三上邊緣及第四上邊緣,該第三上邊緣與該第四上邊緣對齊。
1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線結構,其中該第三輻射部具有第三上邊緣及第四上邊緣,該第三上邊緣與該第四上邊緣之間具有高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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