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73476.9 | 申請日: | 2017-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320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正兵;汪芳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14 | 分類號: | H04L12/14;H04M15/00;H04W4/2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凱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資費 數據 確定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話單集合,所述話單集合中的每個話單包括計費條件及在所述計費條件下的計費單位和扣費費用;
將所述話單集合中的多個話單按照預置規則進行分組,得到組話單,所述組話單中的計費單位對應的同一個數值與扣費費用對應的唯一費用值具有對應關系;
對所述組話單的扣費費用對應的費用值進行分析,得到數據特征;
根據所述數據特征從預置的資費模型中選擇與所述數據特征對應的目標資費模型,所述資費模型用于根據計費單位計算扣費費用;
根據所述組話單中的計費單位對應的數值與扣費費用對應的費用值確定所述目標資費模型中的各資費參數對應的參數值;
根據所述參數值、所述目標資費模型及所述計費條件,確定資費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計費條件包括多個計費要素,所述將所述話單集合中的多個話單按照預置規則進行分組,得到組話單,包括:
將所述話單集合中的多個話單按照所述多個計費要素中的預置計費要素進行分組,得到組話單,所述組話單中同一個預置計費要素所對應的要素值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計費單位對應的同一個數值與所述扣費費用對應的至少兩個費用值具有對應關系時,確定所述組話單中的目標計費要素,所述目標計費要素對應至少兩個不同的要素值;
將目標要素值相同的話單分成一組,得到至少兩個目標子組話單;
當每個所述目標子組話單中的計費單位對應的同一個數值與扣費費用對應的唯一費用值具有對應關系時,所述至少兩個所述目標子組話單為所述組話單,所述目標要素值為所述目標計費要素對應的要素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如下公式計算所述組話單中數據的熵;
其中,D表示所述組話單中的話單的數量,Di 表示計費單位i出現的次數,pij表示計費單位i出現扣費費用j的概率;
若所述熵大于閾值,確定計費單位所對應的同一個數值與所述扣費費用具有對應關系的費用值的數量大于或者等于2個;
若所述熵小于或者等于閾值,確定計費單位所對應的同一個數值與所述扣費費用具有對應關系的費用值的數量為1個。
5.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目標計費要素包括第一計費要素和第二計費要素時,將目標計費要素值相同的話單分成一組,得到至少兩個目標子組話單,包括:
將第一要素值相同的話單分成一組,得到至少兩個第一子組話單,所述第一要素值為所述第一計費要素對應的要素值;
將第二要素值相同的話單分成一組,得到至少兩個第二子組話單,所述第二要素值為所述第二計費要素對應的要素值;
所述方法還包括:
計算所述第一子組話單相對于所述組話單的第一信息增益,并計算所述第二子組話單相對于所述組話單的第二信息增益;
若所述第一信息增益大于第二信息增益,則將所述第二計費要素從所述多個計費要素中刪除。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資費數據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話單集合中的每個話單均攜帶套餐標識,所述套餐標識用于指示所述話單所歸屬的資費套餐,所述根據所述參數值、所述目標資費模型及所述計費條件,確定資費數據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話單所攜帶的套餐標識,將同一個套餐標識下的資費數據進行合并,得到套餐資費數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未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173476.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數據系統、接收設備和數據讀取方法
- 數據記錄方法、數據記錄裝置、數據記錄媒體、數據重播方法和數據重播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發送系統、數據發送裝置以及數據結構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及數據系統
- 數據嵌入裝置、數據嵌入方法、數據提取裝置及數據提取方法
- 數據管理裝置、數據編輯裝置、數據閱覽裝置、數據管理方法、數據編輯方法以及數據閱覽方法
- 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設備、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方法
- 數據發送裝置、數據接收裝置、數據收發系統、數據發送方法、數據接收方法和數據收發方法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