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池軋線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165160.5 | 申請日: | 2015-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109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吳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國平 |
| 主分類號: | H01M6/00 | 分類號: | H01M6/00;H01M10/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2399 江蘇省鎮(zhèn)***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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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軋線機 | ||
1.一種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盤(1)和軋線機構(2),所述工作盤(1)能繞其中心軸進行旋轉,其特征在于:所述軋線機構(2)包括往復運動組件和轉動連接在所述往復運動組件上的軋線輪(21),所述往復運動組件位于工作盤(1)的邊緣處且用于驅(qū)動軋線輪(21)伸出工作盤(1)的邊緣對電池(10)進行軋線;所述往復運動組件包括滑塊和用于驅(qū)動所述滑塊沿工作盤(1)的徑向進行往復直線運動的直線位移驅(qū)動機構,所述軋線輪(21)水平設置且設于所述滑塊朝向工作盤(1)外的一端;還包括設于工作盤(1)一側的進電過渡盤(4)和設于工作盤(1)另一側的出電過渡盤(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夾持機構(3),所述軋線機構(2)與夾持機構(3)的數(shù)量和位置相對應;所述夾持機構(3)位于工作盤(1)的邊緣且用于從上下方向夾持電池(10),所述夾持機構(3)帶動電池(10)隨工作盤(1)一同轉動的同時驅(qū)動電池(10)進行自轉。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機構(3)包括主動軸(31)、從動軸(32)、限位盤(33)、用于驅(qū)動所述主動軸(31)進行旋轉的主動軸驅(qū)動組件和用于驅(qū)動所述從動軸(32)升降的從動軸升降組件;所述限位盤(33)與工作盤(1)同軸設置且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主動軸(31)穿設且軸向限位于限位盤(33)上,所述主動軸(31)與限位盤(33)轉動連接;所述從動軸(32)穿設于工作盤(1)上且與工作盤(1)轉動連接;所述主動軸(31)與從動軸(32)同軸設置,所述主動軸(31)位于從動軸(32)的上方。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軸驅(qū)動組件包括轉軸(34)、主動齒輪(35)和從動齒輪(36);所述轉軸(34)穿過工作盤(1)和限位盤(33)且與工作盤(1)和限位盤(33)同軸設置,所述主動齒輪(35)套設固定在轉軸(34)的頂部,所述從動齒輪(36)套設固定在主動軸(31)的頂部,所述主動齒輪(35)與從動齒輪(36)相嚙合。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軸升降組件包括與工作盤(1)同軸設置的轉臺(37),所述轉臺(37)上設有沿轉臺(37)的周向設置的環(huán)形槽座(37-1)和環(huán)形凸起(37-2);所述環(huán)形凸起(37-2)與從動軸(32)的底端相接觸從而構成凸輪副;所述環(huán)形凸起(37-2)的頂端設有與從動軸(32)升降行程相匹配的起伏弧面(37-2-1),所述環(huán)形槽座(37-1)上開設有與起伏弧面(37-2-1)的軌跡相一致的凹槽(37-1-1);所述從動軸(32)的底端設有銷軸(32-1),所述銷軸(32-1)的一端限位于凹槽(37-1-1)內(nèi)。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軋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軸(32)的底端設有與起伏弧面(37-2-1)接觸配合的滾針軸承,所述銷軸(32-1)上套設有與凹槽(37-1-1)接觸配合的滾針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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