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地下采礦底部塹溝內襯結構體回收殘礦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59274.9 | 申請日: | 2017-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6184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輝;管偉明;姚俊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疆大學 |
| 主分類號: | E21D11/10 | 分類號: | E21D11/10;E21D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830046 新疆維吾爾***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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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地下 采礦 底部 內襯 結構 回收 方法 | ||
1.一種地下采礦底部塹溝內襯結構體,其特征是,內襯結構體由混泥土基礎、磚砌體、混泥土噴漿層和柔性掩護墊四部分組成一定角度和體積的結構,所述的混泥土基礎是塹溝巷道底部上澆筑水泥砂漿組成,磚砌體是由普通磚與水泥砂漿砌筑組成,混泥土噴漿層是由混泥土砂漿噴射在內襯結構頂部形成,柔性掩護墊是由稻草墊組成的用于防止礦石下落造成內襯結構體破壞。
2.一種地下采礦底部塹溝內襯結構體回收殘礦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塹溝形成后,采場大規模爆破前,在塹溝巷道中按設計構筑內襯結構體,塹溝內襯結構體的體積、角度對塹溝內殘礦的回收起決定性作用,隨出礦進路與塹溝的布置形式及礦石自然安息角進行改變;當出礦進路雙側布置時,內襯結構體體積適當減小;當出礦進路單側布置時,內襯結構體體積適當增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下采礦底部塹溝內襯結構體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地下采礦底部塹溝內襯結構體回收殘礦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單側布置出礦進路的塹溝底部結構中,在采場底部沿與采場長度方向成75°角度、在沿脈運輸巷道內、每隔10 m掘進多條斷面為3 m×2.7 m的出礦進路,出礦進路掘至塹溝巷道設計位置,在出礦進路端部掘進一條與采場長度方向平行的斷面為2.5 m×2.5 m左右塹溝巷道,在塹溝巷道上部爆破形成一個帶塹溝巷道的塹溝,同時在塹溝上部形成一個與采場長度、寬度一致、高2 m的拉底空間,按設計在塹溝巷道底部鋪設長度6 m、寬度與塹溝巷道一致、高度0.2 m、邊控角為50°的混泥土基礎,待混泥土基礎穩定后,在其上用磚和混泥土砌筑設長度6 m、寬度與塹溝一致、高度4 m、邊控角為50°的磚砌體,在磚砌體上用混泥土進行抹面形成高度0.2 m的混泥土噴漿層以增加內襯結構體的強度,在混泥土噴漿層上鋪設柔性掩護墊爆破礦石作為緩沖層,防止大規模爆破下落的礦石沖壞內襯結構體,從而形成設計的內襯結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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