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從含鋅冶金粉塵中選擇性浸出鋅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52808.5 | 申請日: | 2017-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93868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5 |
| 發明(設計)人: | 王京秀;王哲;張廣清;張忠智;孫珊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
| 主分類號: | C22B7/02 | 分類號: | C22B7/02;C22B19/20;C22B19/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韓蕾 |
| 地址: | 102249***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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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鋅 冶金 粉塵 選擇性 浸出 方法 | ||
1.從含鋅冶金粉塵中選擇性浸出鋅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采用丁酸水溶液或者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處理含鋅冶金粉塵1~10h,其中,所述混合酸水溶液為所述丁酸水溶液中添加乙酸、丙酸和戊酸中的一種或多種形成的混合酸水溶液;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的濃度為1.0mol/L以上;酸固化學計量比為50%以上;
所述酸固化學計量比是假設所述含鋅冶金粉塵中的鐵元素全部為二價鐵,所述丁酸水溶液中或混合酸水溶液中酸摩爾數的二分之一與所述含鋅冶金粉塵中鋅和鐵的摩爾總數的比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的濃度為1.5~2.0mol/L。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固化學計量比為50%~9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混合酸水溶液中,丁酸占總酸摩爾比不小于50%。
5.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鋅冶金粉塵包括堿性吹氧轉爐粉塵、高爐粉塵和電弧爐粉塵中的一種或多種;其形態既包括經干法收集的粉塵也包括濕法收集得到的污泥和/或濾餅。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處理所述含鋅冶金粉塵時,浸出時間為3~10h。
7.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其濃度為1.5~2.0mol/L;酸固化學計量比為70%以上;采用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處理所述含鋅冶金粉塵的時間為6~10h。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其濃度為1.5mol/L。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固化學計量比為70%。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處理所述含鋅冶金粉塵的時間為10h。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丁酸水溶液、混合酸水溶液作為浸出劑處理所述含鋅冶金粉塵的溫度為環境溫度或在浸出時自然變化的溫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第一次浸出所述含鋅冶金粉塵得殘余固體后,再分別添加新丁酸水溶液或新混合酸水溶液對該次及之后每次浸出得到的殘余固體實施再浸出,再浸出1次以上;
所述第一次浸出的條件為:
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的濃度為1.0~2.0mol/L;
酸固化學計量比為50%以上;
浸出時間為1~10h;
實施所述再浸出時,所述新丁酸水溶液或新混合酸水溶液的體積及濃度與第一次浸出時采用的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相同。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再浸出1次。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浸出的條件為:
所述丁酸水溶液或混合酸水溶液的濃度為1.5mol/L。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浸出的條件為:
所述酸固化學計量比為50~90%。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浸出的條件為:
所述浸出時間為1~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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