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碳罐總成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31339.9 | 申請日: | 2017-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702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海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M25/08 | 分類號: | F02M2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江懷勤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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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總成 | ||
1.一種碳罐總成,其包括碳罐,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罐的第一側的內壁上設置有與所述碳罐的延伸方向相同的隔板,所述隔板的兩側分別為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所述碳罐上遠離所述第一側的一側為第二側,所述隔板上遠離所述第一側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側的內壁之間具有透氣間隙,所述第一腔室與所述第二腔室通過所述透氣間隙相連通;所述碳罐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腔室相連通的吸附口和脫附口以及與所述第二腔室相連通的通大氣口;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中均設置有柱狀活性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室內設置有氣體分離罩,所述氣體分離罩上具有通氣開口槽,所述通氣開口槽的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上均設置有多個出氣孔;所述氣體分離罩的兩側分別為與所述通大氣口相連通的第三腔室和與所述透氣間隙相連通的第四腔室;所述第三腔室和所述第四腔室中均設置有所述柱狀活性炭;所述第一側板上遠離所述第二側板的一側和所述第二側板上遠離所述第一側板的一側均設置有第一無紡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室和所述第四腔室中設置的所述柱狀活性炭為第一柱狀活性炭,所述第三腔室中設置的所述柱狀活性炭為第二柱狀活性炭;所述第一柱狀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大于顆粒碳的吸附能力,所述第二柱狀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大于所述第一柱狀活性炭的吸附能力。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分離罩的底板、所述氣體分離罩的第三側板以及所述氣體分離罩的第四側板上均設置有加強筋。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口、所述脫附口以及所述通大氣口處均設置有第二無紡布;所述第二側的內壁上設置有防松結構,所述防松結構包括彈性件、底座以及與所述第二側的內壁相平行的第三無紡布,所述彈性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側的內壁相連,所述彈性件的另一端與所述底座相連,所述第三無紡布設置在所述底座上遠離所述彈性件的一側;所述第三無紡布的周邊邊緣均與所述碳罐的內壁面相貼合;所述透氣間隙位于所述第三無紡布與所述隔板上遠離所述第一側的一端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口、所述脫附口以及所述通大氣口均設置在所述第一側的外壁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與所述通大氣口處卡接連接的碳罐通氣閥,所述碳罐通氣閥上設置有通氣口;在正常工作時,所述碳罐通氣閥為常通狀態,所述通氣口通過所述碳罐通氣閥的閥腔與所述通大氣口相連通;在車載自動診斷系統對燃油系統進行診斷時,所述碳罐通氣閥為關閉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碳罐空氣濾清器,所述碳罐空氣濾清器與所述通氣口處卡接連接,所述碳罐空氣濾清器的過濾腔與所述通氣口相連通,所述過濾腔中設置有濾紙,所述碳罐空氣濾清器上設置有與所述過濾腔相通的通氣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罐空氣濾清器上設置有限位支架,所述限位支架上設置有U型限位開口;所述碳罐通氣閥上設置有與所述U型限位開口相配合的限位凸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碳罐總成,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固定支架和緊固螺栓,所述固定支架的第一端設置有卡接孔,所述固定支架的第二端設置有固定孔;所述碳罐空氣濾清器的固定座上設置有螺紋安裝孔;所述碳罐上設置有與所述卡接孔相配合的卡接凸塊,所述卡接凸塊的兩側相對設置有用于與所述第一端插接連接的L型限位板;所述緊固螺栓的螺桿段穿過所述固定孔與所述螺紋安裝孔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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