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竹熱處理校直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10117168.4 | 申請日: | 2017-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14963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11 |
| 發(fā)明(設計)人: | 洪葉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洪利竹木業(y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J1/00 | 分類號: | B27J1/00;B27M1/08;B27K5/00;B27K5/06;B27K9/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華 |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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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熱處理 方法 | ||
1.一種竹熱處理校直方法,包括校直處理,其特征在于,在進行所述校直處理前,將原竹有引導地送入均勻熱場中進行軟化處理,并在所述熱場中進行預校直處理,并在進行所述校直處理后,對所述原竹進行強制冷卻;所述熱場的溫度為100~300℃,所述軟化處理和所述預校直處理依次包括預軟化處理、第一預校直處理、二次軟化處理和第二預校直處理的步驟;所述強制冷卻的步驟是將所述原竹有引導地通過均勻冷場,當所述原竹離開所述冷場后,所述原竹的溫度降至30~50℃;所述冷場由循環(huán)淋幕的冷卻油形成;在所述預軟化處理的步驟中,所述原竹上任意段在所述熱場中的停留時間為0.2~1h;在所述二次軟化處理的步驟中,所述原竹上任意段在所述熱場中的停留時間為0.2~1h;在所述第一預校直處理的步驟中,是將原竹有引導地送入第一預校直通道中,所述第一預校直通道的入口的口徑為所述原竹直徑的1.4~1.7倍,所述第一預校直通道的出口的口徑為所述原竹直徑的1.2~1.4倍,所述原竹上任意段在所述熱場中的停留時間為0.1~0.5h;在所述第二預校直處理的步驟中,是將原竹有引導地送入第二預校直通道中,所述第二預校直通道的入口的口徑為所述原竹直徑的1.3~1.4倍,所述第二預校直通道的出口的口徑為所述原竹直徑的1.2~1.3倍,所述原竹上任意段在所述熱場中的停留時間為0.1~0.2h。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竹熱處理校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竹離開所述熱場至進入冷場之間的時間間隔為0.1~0.3h;所述冷卻油為植物油。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竹熱處理校直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場由導熱油加熱所述原竹周圍空氣形成,或由碳燃燒形成火焰加熱所述原竹周圍空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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