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監控方法、裝置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15183.5 | 申請日: | 2017-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407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4 |
| 發明(設計)人: | 趙家;馮靜;姚玉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G06K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曲瑞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身份 目標對象 監控圖像 探測位置 探測 查找 智能監控 監控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監控方法、裝置和系統,涉及智能監控技術領域,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確定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查找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根據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本發明實施例能夠提高查找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的效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智能監控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監控方法、裝置和系統。
背景技術
視頻監控系統是各個行業重點部門或者重要場實現實時監控的物理基礎。由于視頻監控系統能夠實現對所管轄范圍內出現的人或者發生的事情進行實時采集,為后續通過視頻監控系統采集到的圖像數據(這里可以包含音頻數據和/或視頻數據)確定目標對象提供方便。
對于采集到的大量圖像數據,可以通過分析圖像數據中包含的目標對象(例如:人)來確定該目標對象的運動軌跡,從而為例如偵破犯罪案件提供輔助。現有技術中,如果需要確定某個目標對象(例如犯罪嫌疑人)在哪些監控圖像數據中出現過,則需要通過人瀏覽大量的圖像數據。這種通過人工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圖像數據的效率比較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監控方法、裝置和系統,能夠提高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的效率。
根據本發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種監控方法,包括:確定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查找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根據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根據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包括:查找與所述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和探測位置均相當的監控圖像數據的采集時間和采集位置;將查找到的采集時間和采集位置對應的監控圖像數據作為包含目標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從而確定包含目標對象的全部監控圖像數據。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確定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包括:確定包含所述目標對象的特定特征的監控圖像數據;根據監控圖像數據與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確定所述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接收視頻采集設備發送的在其采集范圍內出現的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和采集時間;接收標識探測設備發送的在其探測范圍內出現的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和探測時間,其中,所述探測范圍與所述采集范圍相當;判斷監控圖像數據的采集時間與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的差值是否在預設范圍內;若監控圖像數據的采集時間與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的差值在預設范圍內,則建立采集時間對應的監控圖像數據與探測時間對應的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視頻采集設備采集在其采集范圍內出現的對象的監控圖像數據;標識探測設備探測在其探測范圍內出現的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并將電子身份標識和探測時間發送給所述視頻采集設備,其中,所述探測范圍與所述采集范圍相當;所述視頻采集設備判斷監控圖像數據的采集時間與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的差值是否在預設范圍內;若監控圖像數據的采集時間與電子身份標識的探測時間的差值在預設范圍內,則所述視頻采集設備建立采集時間對應的監控圖像數據與探測時間對應的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接收所述視頻采集設備發送的監控圖像數據與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并存儲。
在一個實施例中,確定包含所述目標對象的特定特征的多個監控圖像數據;所述根據監控圖像數據與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確定所述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包括:根據監控圖像數據與電子身份標識之間的映射關系分別確定每個監控圖像數據對應的電子身份標識;將每個監控圖像數據對應的電子身份標識取交集,以確定所述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包括多個;所述確定目標對象的電子身份標識包括:確定所述目標對象的任意一個電子身份標識。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子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目標對象持有的移動終端設備的媒體訪問控制MAC地址或電話號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115183.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