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14274.7 | 申請日: | 2017-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5550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2 |
| 發明(設計)人: | 謝英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麗鑫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2/05 | 分類號: | C01B32/05;C01B32/324 |
| 代理公司: | 連云港潤知專利代理事務所 32255 | 代理人: | 劉喜蓮 |
| 地址: | 222000 江蘇省連云***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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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中孔炭 材料 制作方法 | ||
1.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原料:制作中孔炭材料的主要原料包括活性炭,所述活性炭的制備方法是將半焦、椰殼混合,將混合物放入粉碎機中粉碎至粒度小于1 mm,得到混合物a;將混合物a放入質量濃度為5-8%的磷酸溶液中浸漬5-8h,用水洗至中性,干燥后于氮氣氣氛下進行炭化,所述炭化溫度為600-850℃,炭化時間為5-6h,制得活性炭;
(2)浸漬:將步驟(1)所述活性炭與造孔劑混合,于超聲波震蕩條件下浸漬2-4 h后,于80-105℃下干燥10-12h,取出備用;其中,所述造孔劑是由聚乙烯醇、聚乙二醇、聚乙烯吡咯烷酮及乙醇按照3-5:4-6:1:10-15的質量比混合制成;
(3)炭化:將步驟(2)干燥后的物質放入炭化爐中,以7-9 ℃/min的升溫速率升溫至750-850 ℃,并于溫度為750-850 ℃炭化3-6 h,取出、冷卻至常溫備用;
(4)二次浸漬:將步驟(3)所得物質放入其總質量4-5倍的溶劑中浸漬5-6h后,過濾,再于105℃條件下干燥8-10h;其中,所述溶劑為質量濃度為6-8%的硝酸溶液;
(5)二次炭化:將步驟(4)所得物質破碎至粒度為0.25-0.3mm ,再將破碎后的粉末于氮氣氣體保護下,以3-5 ℃/min的升溫速率升溫至900-950 ℃,并于溫度為900-950 ℃保溫30-35min,取出冷卻后,即得到中孔炭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中,所述半焦與椰殼的質量比為5-6: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2)中,所述造孔劑是由聚乙烯醇、聚乙二醇、聚乙烯吡咯烷酮及乙醇按照4:5:1:13的質量比混合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4)中,所述溶劑為質量濃度為7%的硝酸溶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中孔炭材料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5)中,所述氮氣的體積流量為300-350 m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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